答复:城镇居民自建房报建手续应到市政务中心规划委窗口申请办理,规划委窗口电话:62923593。
步骤一: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到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101室权籍组10号窗口打印地籍'位置图。
步骤二:到建筑设计单位画图纸。
步骤三:到市政务中心规划委窗口申请办理。
报建收件'材料:
1.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地籍位置图原件。
3.设计图纸原件(图纸刻录光盘)。
4.身份证复印件(受理时需出示原件核对)
详细请拨打规划委窗口电话:62923593;国土局不动产权籍组电话:6293712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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