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琼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0-20 09:47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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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琼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和意见的答复

(复文分类:B

尊敬的任远义代表:

您提出的人大代表建议“关于扶持社会办医、平等对待社会医疗机构的建议(13),市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进行办理。经我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我委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医主体多元、办医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种类、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一、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共同发展。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共同发展。2.完善政策,平等准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统一的准入制度,消除政策障碍,营造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良性发展的新环境。3.合理引导,依法监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依法维护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举措

(一)放宽准入条件,激发市场活力 1.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将社会办医纳入《琼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年)》及《琼海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在《琼海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社会办医规划床位为400张,占全市总床位数的12.8%,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设置诊所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2.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向社会公开公布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各相关部门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整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不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为申办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审批准入。 3.鼓励医疗机构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合作方,加强资本、品牌、管理的协同发展,委托专业的医院管理公司开展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举办特需医疗有关规定,除保留合理部分外,逐步交由市场提供。4.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较大型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特别是优先支持专科医院床位在100张以上、综合医院床位在300张以上民营医院的发展。支持社会办医加强临床学科、科研和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办医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增加竞争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或向医院集团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下鼓励和支持名院名企、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以独资、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

(二)建立健全体系,推动多元发展1.发展全科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构建诊所、医院、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关系。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2.发展专科医疗服务。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眼科、口腔、妇女儿童、医疗美容、康复、护理、老年病、肿瘤、临终关怀等专科医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检验、病理、影像、消毒供应等独立设置机构。 3.发展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慢病康复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举办开展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中医诊所等机构。支持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服务区域,提供中医药诊疗、治未病、康复等多元化服务。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 4.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创新就医流程,营造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为患者提供远程会诊、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个性化服务。稳妥有序发展精准医疗服务,加强前沿医疗技术项目转化进入临床应用。积极探索诊疗、护理、康复、心理关怀等连续整合性服务,进一步提升就医体验,多方位满足患者身心健康需要。 5.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促进医疗与养老、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建设,打造高端医疗、中医药服务、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健康旅游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科学健身为核心的健康管理机构。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

(三)优化执业环境,强化政策支持1.落实医保扶持政策。积极发挥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资金报销范围。如琼海健平医院、琼海欧亚医院、琼海博大门诊部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均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法律地位,履行相应的社会义务。在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考评、参加学术组织及学术活动、进修培训、科研课题招标及成果鉴定、临床重点专科及医学院校实习医院资格、评优选优、政策知情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院平等的待遇。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积极探索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在公立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师多点执业,为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诊所或开设工作室。3.价格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和公示制度。4.科研、学术和培训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本市科研项目立项及成果鉴定、临床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认定、职工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统一纳入医疗卫生人才继续教育、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全科医生培养培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医院管理培训计划。5.人员、设备和技术支持政策。按照中、省有关规定,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员、设备、技术准入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政策。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在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对口帮扶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一体化管理、技术协作、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共享资源。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聘请或委托具备管理经验的专业机构,在明确权责关系的前提下参与医院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提高管理效率。

   三、存在问题

   (一)人才匮乏。主要表现为高级职称及学科带头人紧缺。

   (二)在我市进行医师多点执业备案的人数仍较少。

   (三)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分布不均衡。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医疗机构都集中在嘉积城区,其他镇较少。

   (四)目前我市尚无社会资本申请办理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持续性医疗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采取借用、兼职、承担委托项目、合作研究等柔性流动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我市提供服务。

(二)鼓励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省级公立医院或医疗技术团队在第一职业地点允许的前提下,到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

  (三)对于到我市嘉积镇城区以外镇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我委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给予简化审批手续。

   (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到我市优先申请办理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持续性医疗机构。


琼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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