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