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出台《琼海市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01-15 00:00 来源: 分享到:
微信
X
【字体:  

    六类情况可以容错免责


    本报讯 (记者 黄小玲)1月12日下午,记者从《琼海市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琼海市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该办法提出,单位或个人在守住“不触犯法律、经集体决策、要惠及群众、不谋取私利”四条底线的前提下,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属六类情形的,可以容错免责。

    “很多干部出现不作为或为官不为泛化的现象,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滋生出‘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心理现状”,市纪委副书记王华涛在《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介绍中说到,针对这种现象,琼海市为进一步激发和保护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指示精神,以及省七次党代会和市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了该《实施办法》。

    王华涛在解读中指出,该《实施办法》自2017年12月20日起,在全市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各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试行。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琼海市将会着眼于实际,及时总结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广大基层干部更好地改革创新、促进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新闻链接

    何为容错免责机制?《实施办法》中提到,容错免责是指单位或个人在干净高效干事、履职担当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和过错,本应给予问责追究,但因达到尽职要求,且符合本实施办法容错免责条件的,依纪依法对其从轻、减轻甚至免予责任追究。

    容错免责的条件需要哪些?《实施办法》中规定,单位或个人在守住“不触犯法律、经集体决策、要惠及群众、不谋取私利”四条底线的前提下,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容错免责:一、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禁止,或因法律法规修改、国家政策调整造成损失的;二、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观上为公为民,客观上尽职尽责,加快推进工作中简化审批程序出现过失的;三、因特殊情况,先行先试、干事创业中出现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四、权责不对等情况下,积极履行属地或行业管理责任中出现失误的;五、积极参与突发应急事件处置,主动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因情形紧迫临机处置出现失误的;六、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的情形。

    《实施办法》同时规定,有三种情况不得以“容错免责”为由免予责任追究或者从轻、减轻处理:一、引发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二、引发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三、因个人主观原因重复出现失误和问题的。

    《实施办法》还对容错免责的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以及纠错防错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