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是否有年龄限制?
答:登记学位的新生必须是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可不可以同时在两所学校重复登记申请学位?
答:不可以,适龄儿童只能在居住辖区学校登记申请学位,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不得跨辖区到第二所学校重复登记申请学位。
3.城区各小学是否可以招收择校生?
答:不可以,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招收择校生。
4. 小孩是嘉积城区户籍,但父母无房产在嘉积城区,这种情况是否能登记学位?
答:可以登记学位,在小孩户口簿上的家庭地址所在的辖区学校登记学位,但因登记学位材料不齐全,此类新生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年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情况进行调剂。
5.2018年已经在其他地方入读小学一年级,现在嘉积居住且符合嘉积城区学校的招生条件,是否可以在嘉积城区的学位重新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学位?
答:不可以,已建立了小学一年级学籍的学生,不可重新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学位。
6.在嘉积城区租房,只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未在住建部门开具房屋租赁证,是否可以以租房合同登记学位?
答:不可以,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两年,必须以市住建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为登记学位材料。
7. 哪几类人的子女可以到教育局直接申请办理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手续?
答:以下几类人的子女可到教育局普教股直接申请办理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手续:1.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2.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子女。
8.非嘉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已持有营业执照,是否还需要缴纳社保?
答:不需要
9.家长应到哪里登记申请学位?
答:适龄儿童到居住辖区学校登记申请学位,学位申请材料由辖区内的学校负责接收和审核。
10.购买了房产,但尚未装修入住,是否可以以该套房产登记学位?
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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