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扶持小微企业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22 10:30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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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4年3月4日海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2014〕10号),指出:扩大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创业创新、转型升级、服务体系建设及成长性奖励等;各市县政府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资金额度。

为贯彻落实这一“实施意见”精神,2016年12月市政府出台《琼海市扶持小微企业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实施3年来,因受某些因素和实施年限的影响,市科工信局对原有的“办法”进行修改,2020年3月3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办法”核心内容是由市财政出资铺底作为“政府风险补偿”与金融机构合作,用于合作机构对企业发放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简称“助保贷”)的增信和风险补偿。由合作机构按政府铺底资金放大10 倍为琼海市“小微企业池”中的企业提供优惠贷款贷款风险由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简要来说“助保贷”就是由政府提供“风险补偿金”作为担保,由合作银行发放优惠利息贷款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项业务。其目的意义是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其最大特点是由于有“政府风险补偿金”为企业提供部分担保,降低企业抵质押担保率,减轻企业担保负担,提高贷款额度。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琼海市扶持小微企业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包括总则、政策支持、管理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共有5章16条。

(一)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叙述办法制定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二)第二章为政策支持。市财政和省财政各安排500万元作为“政府风险补偿”与金融机构合作用于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三)第三章为管理监督。主要叙述政策管理部门和业务办理的措施和方法;

(四)第四章为法律责任,主要叙述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

(五)第五章为附则,主要叙述政策的解释权和实施时间,

三、适用和担保

“办法”选用范围为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小微企业。也就是“办法”所指扶持对象为主要为成长性好、环保信用良好、发展和纳税情况良好的企业以及省政府规定的所鼓励和支持的创新性、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包括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和海岛旅游服务、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

“办法”中的“助保贷”业务由于有政府提供部分风险,它的抵(质)押担保率降低,需办理贷款的小微企业仅提供60% 以上的抵(质)押担保。

四、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企业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银行会同科工信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银行按其内部审批程序进行审查符合贷款支持要求的(不符合的应及时告知企业)报科工信局备案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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