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44号),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琼海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2018年6月23日,琼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琼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海府〔2018〕95号)(以下简称《细则》)。由于《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8月1日)施行后,与《细则》的部分条款内容冲突。为切实做好运营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有关工作,结合琼海市实际,我市对《细则》进行修改。2019年11月20日,琼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琼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修订)》,明确网约车管理的具体事项,依法加强对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经营服务的监管,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琼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修订)》包括总则、经营许可、经营服务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共6章37条。
(一)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明确了制定的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明确了我市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原则;明确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职责。
(二)第二章为经营许可共16条,明确了我市从事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及准入条件,细化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流程、时限等,我市从事网约车的车辆及驾驶员准入条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流程、时限等。
(三)第三章为经营服务管理共3条,主要内容是依据《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平台公司作为网约车承运人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规范网约车平台、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
(四)第四章为监督管理共10条,主要内容是明确网约车主管部门责任以及监管部门责任。
(五)第五章为法律责任共1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六)第六章为附则共3条,主要叙述政策解释权和实施时间,原2018年6月25日下发《关于印发琼海市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海府〔2018〕9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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