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指南
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琼发改交能〔2019〕922号)文件精神,为简化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报建审批流程,推动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此编制琼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公共、专用及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业务。
二、服务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琼海供电局。
三、建设流程
项目建设流程如下图所示:
四、建设要求
项目类型 | 用地性质 | 企业准入 | 投资备案 | 报建审批 | 用电报装 | 竣工验收 | 平台接入 | 联合验收 | 补贴申请 |
自用充电设施 | √ | √ | |||||||
专用充电设施 | 无新增占地 | √ | √ | √ | |||||
新增占地的 | √ | √ | √ | √ | √ | ||||
公用充电设施 | 无新增占地 | √ | √ | √ | √ | √ | √ | √ | |
新增占地的 | √ | √ | √ | √ | √ | √ | √ | √ | |
集中式充换电站 | 独立占地的 | √ | √ | √ | √ | √ | √ | √ | √ |
五、办理流程
(一)企业准入
企业应按照《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琼发改交能〔2019〕922号)中的相关要求,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官网https://evcharge.hainanjk.com,注册并提交准入申请材料,省级平台官网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准入公示。
准入申请资料:
适用办法 | 准入条件 | 准入申请资料 |
2016年管理暂行办法 | (一)经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或充电服务,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二)遵守国家及本省的充电设施运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按照用户需求,根据新的国家、行业或地区标准对充电设施及运营服务网络进行升级改造。 (三)按国家和本省相关要求能实现充换电数据共享,并接入省级充电设施信息平台,实现充电设施互通互联。 (四)拥有8名以上专职运行维护人员,负责充电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其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人,高压电工不少于2人),专职运行维护团队在设施运行地区应满足桩群规模要求。 | (一)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申请报告。 (二)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运营场地的合法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3年。 (四)电动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资料(包括姓名、学历、职称、年龄、身份证号码、用工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技术人员作业资格证明)。 (五)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 (六)承诺函,承诺自备案之日起1年内建设完成或运营总功率不少于1500KW充电设施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 |
2019年暂行管理办法 | (一)经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或充电服务。 (二)遵守国家及本省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按照用户需求,根据新的国家、行业或地区标准对充电基础设施及运营服务网络进行升级改造。 (三)拥有5名以上专职运行维护人员,负责充电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 (一)企业准入申请报告。 (二)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电动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资料(包括姓名、学历、职称、年龄、身份证号码、用工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四)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制度应满足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212号)的相关要求。 (五)申请材料真实性等的承诺函。 |
备注:2019年暂行管理办法于2019年7月29日正式施行,施行之前已完成注册的企业适用2016年管理暂行办法,其余企业适用2019年管理办法。 |
备注:已完成准入申请的企业无需办理。
(二)投资备案(市发改委)
企业应在项目动工前,登陆“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备案登记。流程为:
1.访问下述网址并登陆:https://wssp.hainan.gov.cn/wssp/hn/module/wssb/tzxmv2/tzxmSpqkJggsList.do
2.点击“备案类项目登记”。
3.在左侧选择“市县名称”。
4.在右侧栏目“城建-企业投资城市、乡镇、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不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备案”中点击开始申报。
5.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完成提交。
(三)报建审批(市资规局、市住建局)
对于“新增占地面积的公共、专用充电设施及独立占地集中式充换电站,应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用电报装(市供电局)
企业建设项目的用电报装应总体参照海南省电网公司发布《海南省充电设施用电报装指南》中的相关要求:
1.报装要求
充电设施产权所有者应向上级供配电设施产权所有者申请报装接入,若上级供配电设施产权所有者为物业小区或商业综合体,应向物业主体申请电力接入,由物业主体向供电企业申请安装分表对充电设施统一计量。
2.报装类型
低压报装:琼海充电设施用电报装容量在100KVA及以下的个人客户或160KVA及以下的小微企业采用低压供电。
高压报装:其他报装容量或自身有高压用电需求的客户采用高压方式供电。
3.报装流程
(1)访问下述网址登陆海南电网网上营业厅:http://95598.hn.csg.cn
(2)点击“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办理大厅。
(3)根据充电设施用电报装容量对应选择“高压业扩新装”或“低压业扩新装”,进入业务办理。
(4)点击“开始办理”,填写用电地址、报装容量、需求说明、经办人联系信息以及上传相关资料图片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报装确认。
报装所需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1 |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 (1)个人: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士兵证、台胞证、港澳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绿卡)、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书等原件。(其中之一) (2)公司、企业: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3)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4)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 已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明。 |
2 | 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具备如下材料之一: (1)权属证明材料一般指:《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其中之一) (2)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提供的租薄《租用房屋凭证》、房产交易办证回执。(其中之一) (3)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4)由镇街及以上政府部门确认具有物业权属证明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书或可供电证明文件。 | |
3 | 企业、工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申请用电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应提供: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 非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办理时必备 |
(5)核对报装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报装申请。可自行打印报装回执,根据工作单编号可查询报装进度。
4.受理期限
(1)高压充电设施报装受理期限
报装环节 | 受理期限 |
业务受理 | 不超过1个工作日 |
供电方案答复 | 高压单电源和高压双电源客户分别不超过12、18个工作日 |
竣工接电 | 高压单电源和高压双电源客户分别不超过7个、8个工作日 |
(2)低压充电设施报装受理期限
报装环节 | 受理期限 |
业务受理 | 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1个工作日 |
竣工接电 | 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4个工作日 |
(五)竣工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2013)及建设工程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六)项目联合验收
市发改委会同资规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局、省级平台按照《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琼发改交能〔2019〕1334号)和《琼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实施方案》(海发改〔2020〕83号)的指导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充换电站联合验收工作,并在琼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及省级平台官方网站发布联合验收相关通知。
验收申请资料:
序号 | 验收申请资料 | 备注 |
1 |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 适用于所有对外运营的充电场站 |
2 |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文件 | |
3 | 充电基础设施产品认证证书 | |
4 | 充电基础设施充电计量模块或设备的检定证书 | |
5 | 充电基础设施电网接入相关证明文件 | |
6 | 充电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施工支持文件,包括:独立占地集中式充电站,提供相关用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支持性文件。 | |
7 | 充电基础设施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 |
8 | 充电基础设施实景照片,包括:标志性建筑、指引地图、含充电基础设施的全景照片 |
(七)接入省级平台
项目投运后,企业登陆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官网https://evcharge.hainanjk.com获取《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接入和信息交互规范》,将项目静态、动态及订单信息按规范接入省级平台。
(八)补贴资金申请
省发改牵头组织建设及运营补贴的相关工作。按照《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琼发改能源函〔2020〕57号)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发放、监管等工作。相关文件及通知可以关注省、市发改委及省级平台官方网站。
补贴申请资料:
序号 | 补贴申请资料 | 备注 |
1 | 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完成基本情况表 | 适用于所有对外运营的充电场站 |
2 | 设备合同,设备发票(复印件)。如是外文合同、发票,需附有中文译件 | |
3 | 电费凭证或经过检测核准的发电量证明 | |
4 | 项目备案文件 | |
5 | 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数据自愿按省级平台要求接入的承诺函 | |
6 | 企业法人(项目法人)营运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 |
7 | 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 |
8 | 充电基础设施站点形象照片 |
六、服务和咨询热线
1.市发改委刘帅,电话:15120707646;
2.市资规局朱仲仪,电话:13398987654;
3.市住建局唐南岳,电话:18889890530;
4.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启泉,电话:13379932359;
5.市供电局林寿之,电话:15108996965;
6.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陈珠超,电话:156265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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