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琼海市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试行“模拟审批”制度实施方案(审改第五批)》(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是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在2021年及2022年的改革基础上,2023年我们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群众需求,以重点领域改革为主要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目标,践行“审批围绕项目落地转,服务围绕民生需求转”工作思路,编制并印发可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琼营商办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地建设堵点,积极探索试行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试行“模拟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社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模拟审批”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尚未完全具备法定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为使项目早开工,在未供地前就开始进入审核程序,由各审批部门按照已供地的审批要求,提前进入“模拟审批”程序,按程序线下办理“预审批”手续,并出具“模拟审批”文件;当该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由各审批部门立即对之前的“模拟审批”审查文件进行补充、完善,出具正式审批文件(行政许可证照),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大阶段:
(一)提出申请阶段。
(二)“模拟审批”阶段。
1.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预审查阶段;
2.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
(三)文件转换阶段。
四、《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一)适用范围
在琼海市域范围内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
(二)适用条件
1.社会投资类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已确定并已取得与省、市政府签订招商协议,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2.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已完成企业登记(或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备案手续;
3.建设项目的拟用地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审查认定,符合《琼海市总体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要求,并出具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
4.项目的建设资金已初步落实或明确;
5.项目所在地周边不存在安全生产、国家安全敏感区及环境保护敏感源。
五、《实施方案》明确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完成,《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四大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指导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承担“模拟审批”工作中各项任务,深入研究“模拟审批”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指导涉企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协同合作。“模拟审批”作为项目审批内部运作的创新方式,前面没有相关可参考的案例,且涉及的审批事项多、审批单位多,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模拟审批”工作落地,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同时也要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全面落实改革措施,以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最好效果加快推进审改工作。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各审批部门按各自职责要第一时间将“模拟审批”结果信息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未换发正式施工许可证照前,参建单位不得进场施工。加强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审管协同,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四是加强培训宣传。要加强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中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系统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落实改革各项措施的能力。同时各涉改单位要积极向企业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对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具体措施、实施方式等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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