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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康晟铭[分割转让证明书201730279、20173028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即日起分割证[分割转让证明书201730279、201730288号]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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