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琼海旅游 > 通知公告

琼海呼吁有湖北旅居史人员主动申报

发布时间:2020-01-31 10:35 来源:琼海市广播电视台 【字号  小   中   大

分享到:

微信
X

琼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呼吁有湖北旅居史人员主动申报的公告

琼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已从2020130日起在全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进一步排查工作,全面排查自20191225日以来有过湖北旅居史的人员,即从湖北特别是武汉到琼海来的外省人员(包括务工、旅游、居住等人群),返琼的本市人员(包括返乡大学生、务工返乡人员及其亲属、探亲返乡人员、旅游返乡人员等),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目前各镇(区)政府、市直机关单位正在各自责任区域进村、进社区入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对象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各项排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为确保排查对象全部找到、不漏一人,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每一位公民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如有自20191225日至本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过湖北旅居史的人员,认为自己在排查过程中被遗漏的,或者在排查中有所隐瞒谎报、事后想提供真实准确信息的,请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市指挥部申报,申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现住址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2124时。也请本公告发布日之后有过湖北旅居史的人员,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市指挥部申报。市指挥部在接到申报后将派员上门登记核实相关信息。

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公告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市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及《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每一位公民的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人员及时、主动申报相关信息,我们将对申报的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不发生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确保不影响申报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如有发现疑似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或直接拨打举报电话12345

申报电话:

18078939000傅女士

申报邮箱:

qhswb123@sina.com

申报微信二维码:

                                                                                       琼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131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