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情况调研的报告

2015-04-13 00:00 来源:市人大办 分享到:
微信
X
琼海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情况调研的报告
 
     
市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计划,为推进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依法有序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今年6-7月份由市人大常委会黄基钊副主任带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财经工委等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召开了农林局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国土局、海洋局、畜牧局、热作中心分管领导,12个镇分管领导和农经站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深入部分镇、村组及经营户,对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12个镇204个村(居)委会、2670个村小组、89682万农户,农业人口343360万人, 1998年5月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共承包农村集体土地389816亩,其中水旱田260604亩,坡园地128862亩,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75362本。截止2014年5月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土地有6667宗,面积83236.6亩,占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面积的21.3%。其中长期(10年以上)1666宗,面积20646.6亩;中期(5年以上)4015宗,面积46750亩;短期(1年左右)986宗,面积15840亩。近年来,我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和规范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工作,特别是为了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中四至不清、面积不实等问题,减少矛盾,确保农村稳定,按照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省、市的部署,从今年1月开始,在全市12个镇各选择一个村委会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外业测量工作,测量面积38324.28亩,即将进行内业归档发证工作。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按计划将在2015年12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完成,将为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及成效
      (一)流转面积稳步增长,规模经营水平有所提高。我市自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加, 2014年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面积82326.6亩比2000年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面积61250亩增长35%。合理有序的土地流转,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使土地向种养能手、大户转移。如博鳌镇珠联洋近2000亩水田,每年都委托村委会以出租方式将土地流转给瓜菜老板从事瓜菜种植,发展规模生产;塔洋镇裕山村采取转让、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农村集体土地500余亩从事池塘养鱼等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既推动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又壮大了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流转方式较为丰富,产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从流转方式看,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主要有互换、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方式。流转方式的丰富,加快了我市土地流转速度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目前,全市在土地流转中已涌现出了一批调整产业结构的领头人,为推动全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示范。如阳江镇卢业锋等以农户土地入股的方式建立合作社,以转让的方式流转土地300余亩种植火龙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用生动实例带动当地及周边农户大力发展火龙果,一些农户将长势较差的胡椒和橡胶改种火龙果,取得较好成效,部分农户买了汽车,盖了楼房;琼海忠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原镇基地组织农户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方式从事瓜菜生产等,初步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管理、规模化经营、企业与农民双赢的目的。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的规范、有序、高效流转,确保社会稳定和村民满意,一些村不断创新流转机制,对集体土地流转进行公开招租竞标,以最高标价对外流转。如潭门镇苏区村、旧县村等近十年来对集体土地流转进行公开招租竞标种菠萝、西瓜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迈向了规范、公开、公正的良性轨道。
      (三)流转效益日渐呈现,农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我市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前,农村集体土地受关注程度低,农业经营主体单一,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低。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断的优化,从事农业规模开发的经营主体越来越多,农村集体土地价格水涨船高,农用地价值得到显现。如规模种植菠萝用地从原来的200—300元/亩提高到现在1500-2000元/亩左右,规模种植冬种瓜菜用地从原来的400—500元/亩提高到目前1000—1200元/亩。同时,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使农民能够获得较高的租赁收益,进一步解放了劳动力,使更多的农村青壮劳力从土地中解脱出来,向二、三产业集中,向城镇转移,农民的收入渠道不断拓宽。如潭门镇潭门村引导村民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发展休闲旅游度假观光农业,建设赶海人家和兄弟海岸滨海主题森林公园渔家乐项目,使宝贵的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农民在获得较高土地收益的同时还被企业返聘打工,农民收入由以往仅靠生产性收入变为财产性、工资性和经营性等多种收入。
      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经过近年来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思想认识、机制束缚等因素的影响,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仍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干部群众仍存在观念误区。一些镇村干部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认识有偏差,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与镇政府无关,对其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农村干部群众对国家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缺乏了解,主动参与流转意识不强。同时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市大部分耕地多以条块零星分散为主,集中成片耕地较少,加之一些地方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受限,制约土地规模流转和经营开发。
      (二)土地承包仍存在较多遗留问题。我市在农村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工作过程中,为按时完成任务,工作不深入细致,方法较简单粗糙,在延包发证过程中仍遗留“四至不清、面积不准、有证无地”等问题较多,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不少,不利于推进土地流转和农村的安定。
      (三)土地流转不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表现为自行流转多,申报备案的少;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等,农民因土地流转问题上访依然存在。
      (四)规模化经营程度较低。我市集体土地流转大部分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小规模经营状态,种养殖规模化经营程度还处在较低水平,制约着我市流转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一是土地流转周期较短。我市土地流转主要是农户自主流动,由于流转周期较短,规模经营户不会增加投入进行规模化经营种植,导致规模效益不明显。二是土地开发档次不高。因流转规模较小、投入少、科技含量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流转收益不高,辐射带动力不强。
      (五)管理和服务不到位。镇政府处于服务和监管农村土地流转的第一线,但镇的土地承包管理职能被边缘化,很多镇没有专职的农经工作人员,工作时常应付了事,难以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服务土地流转的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如缺乏规范的文件指导,配备的工作力量薄弱,没及时搭建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中心等。
      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一些建议
土地问题是“三农”工作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实现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重要途径,需要不断完善发展。现结合我市土地流转现状,提出如下建议:
      (一)做好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及涉农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对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大意义,要把土地流转工作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我市田园城市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强化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转变领导方式,利用市场引、政策推、行政促、典型带等方式,大力激活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积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进程。
      (二)加快土地确权,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当前我市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试点工作到今年6月结束,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妥善处理农村土地遗留问题,完善农村集体土地遗留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我市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三)强化管理服务,规范流转行为。要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手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书面流转合同,切实保护流转土地双方的权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村社要建立农户承包土地流转登记簿,并落实管理责任人,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及时进行办理和登记备案,确保土地流转手续规范、程序合法、档案齐全,并报乡镇备案。
      (四)加大扶持力度,发展规模经营。要紧抓田园城市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重点围绕我市农业区域布局规划,结合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等项目,积极引导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来,实行集中开发,连片规模经营。要鼓励和扶持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或个人投资效益农业,增强带动力。

      (五)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市有关部门和各镇要按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利用现组织和网络资源,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中心,建立流转信息平台及台账,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信息网络化管理,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要健全工作制度,要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充分发挥镇、村一级的调处队伍作用,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琼海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8月13日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