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琼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1月7日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16-18日召开琼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一、会议议程(建议):
(一)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
(六)其它。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琼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列席会议人员:
1、不是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省五届人大代表;
2、出席市政协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的委员;
3、市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
4、市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及“两院”专委委员,博鳌海事法庭主要负责人;
5、中央、省驻市单位主要负责人,预备役团、边防、消防、武警部队主要负责人;
6、不是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镇人大副主席;
7、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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