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09-23 09:46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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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琼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大执法检查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按照检查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内容覆盖面广,涉及行业、区域、部门多,检查结果全面客观事实。

会议认为,《报告》对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和分类管控,突出对重点行业、区域实施监管,扎实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予以肯定。指出了存在法律宣传不够到位,保护意识不强职责不明确,执法监管不够全面专业技术力量缺乏,监测能力受制约部分问题仍然突出,防治措施有待重视等问题符合实际,提出的工作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决定通过这个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土壤保护意识。为了增强土壤保护意识,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灵活采取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推动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和乡村活动。要结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加强对农药化肥减施行动进行科学指导,推动农业投入废弃品及时回收处置,引导群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逐步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提升防治能力。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共参与”的原则,将土壤污染防纳入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推进,科学施策。要按照分类管控的要求,准确摸清全市土壤环境基本状况,实施分类监管;重视源头治理,发挥市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东太金泉橡胶厂、市污水处理厂、嘉积汽车拆解场、海宁化工厂、坤元贵金属有限公司和海水养殖场等重点行业、区域实施重点监管和指导,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对需要实施修复的土壤,要依据法律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土壤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土壤保护的氛围。

三、落实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土壤污染防治事关国家战略需要,是确保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民生大事,也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落实政治责任,按照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和部门的工作监管职责及企业的法律责任,有效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监管,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四、提高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建议市政府要立足于建设海南东部中心城市的需要,增加资金投入,购置土壤环境专门监测设备;增加人员编制,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水平;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尽快厘清综合执法职责,推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

请对以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并于2020年12月17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附: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琼海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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