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协调会召开

2021-09-13 15:34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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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我省新修订的《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9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业锋主持召开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沟通协调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刚刚出台的《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吴恩泽就新修订后的备案审查条例和办法进行领学解读。与会人员也就深入推进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交流座谈。

卢业锋强调,一要提高对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必要性的认识。2015年以来党中央提出,“建立党委、人大、政府和军队系统之间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是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基础和重要着力点”等要求,要切实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条例贯彻实施和做好新时代备案审查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新时代人大法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二要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围绕贯彻实施《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结合我市的备案审查办法分层次、分批次开展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确保相关单位正确理解备案审查工作的方式、把握备案审查工作的范畴及标准等,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要配齐配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确保与备案审查工作任务相适应。

三要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法定报备义务,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有件必备。市人大常委会要对备案的每一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主动审查,确保审查不能流于形式,有备必审。要强化制度刚性,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工作办法中规定的沟通、函询、约谈、通报、提醒、纠正等处理方式,有错必纠。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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