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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琼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19-01-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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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4日琼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琼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琼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23-25日召开。

一、会议议程(建议):

(一)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琼海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琼海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琼海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

(四)审议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其它。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琼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列席会议人员:

1、不是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省六届人大代表;

2、不是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市委常委、副市长,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委会副主任;

3、出席市政协第十三届第四次会议的委员;

4、市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

5、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及“两院”专委,博鳌海事法庭庭长;

6、中央、省驻市单位主要负责人,人武部、驻军部队、预备役团、武警部队主要负责人;

7、不是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