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8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海事管发<2013>2号

琼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琼海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经济区、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6月8日

琼海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3年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琼事管发<2013>32号)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省粮食厅转发国家粮食局、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支持全国高校师生爱粮节粮倡议的通知》(琼事管发<2013>34号)精神,现就2013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工作人员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引领和带动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立资源循环利用长效机制。

二、活动主题

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5日至21日

四、宣传重点

1、能源资源国情教育;

2、普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

3、“限塑令”宣传活动,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4、节水、节粮等宣传;

5、废旧商品回收利用;

6、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

五、活动安排

(一)启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

组织主会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展示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时间:6月15日,地点:市政府办公楼,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悬挂节能宣传条幅

在嘉积城区主要街道、镇所在地和重点用能单位门口通过悬挂节能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通过网站、利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

(时间:6月14日-20日,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粮食局、各镇政府)

(三)举办生态文明报告会

(时间:6月15日,地点:市政府办公楼,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举办节能技术产品展览会

(时间:6月16日-20日,地点:市政府办公区,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发放节能宣传材料

在市政府办公大楼发放《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宣传资料,张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海报,并把宣传资料和海报分发到全市各公共机构,并进行现场咨询,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时间:6月15日,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举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6月17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各公共机构同时举行五大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一是停开七层以下办公楼电梯;二是关停办公区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三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绿色出行方式践行节能减排;四是减少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日常办公采用自然光,离开办公室等办公区时随手关灯,五是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铅笔、再生纸等绿色办公用品,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支持节能工作。

(时间:6月17日,责任单位:全市各公共机构)

(七)开展“校园低碳行动”

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能源资源国情报告会、组织一次节能体验活动、开展一次以节能低碳、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一次以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以及低碳生活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活动,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突出生态文明价值观,引导大中专学生和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生活理念,提高节能意识,鼓励节能小发明或小创造,多方面培育校园节能文化。

(时间:6月15日-20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八)参观网上科普展和宣传画

组织全市各公共机构国管局干部职工上网浏览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 “节能低碳”科普展览。

(时间:6月15日—20日,责任单位:全市各公共机构)

(九)新闻媒体宣传

市广播电视台、琼海通讯等新闻媒体以新闻、公益广告、专题栏目、专访等形式,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时间:6月15日—20日,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

(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在全市各公共机构组织开展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以先进促落后,建立起节能低炭、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

六、组织机构

成立琼海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郑晓冬副市长,成员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切实组织、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各项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活动的相关宣传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任。

七、工作要求

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本次节能宣传月活动,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注意收集整理本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图片、影像、文字等资料。

市教育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粮食局要制定详细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和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落实。

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公共机构于7月9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图片、影像、总结材料书面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将材料电子文本传至邮箱:qhyjb62937965@163.com。(联系人:赖昌裕,联系电话:13518077092)


附件:

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1.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2.节能低碳,绿色发展

3.争创节约型机关,建设美丽海南

4.节能减排,人人有责

5.从我做起,争创节约型机关

6.绿色办公,低碳生活

7.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8.爱粮节粮,反对浪费

9.爱惜粮食,杜绝浪费

10.适量定餐,避免剩餐,合理消费

11.以“光盘”为荣,以“剩饭”为耻,

12. 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约用水

13.节约用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14.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15.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

16.节约用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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