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 担当实干 高标准完成精准扶贫动态调整工作

发布日期:2017-08-29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压实责任 担当实干

高标准完成精准扶贫动态调整工作

省扶贫办主任  孟励

根据今年的扶贫工作计划,630日前要完成年中动态调整工作。另据国扶办要求,831日前要完成新增及返贫人口识别和标注。821日下午,国扶办又召开动态调整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做了部署。但是,从目前的进度上看,我省动态调整的工作进度已严重落后于时序进度。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今天召开推进全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总结查摆动态调整工作存在的问题,部署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这项任务。今天先传达国扶办动态调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再由我对这项工作进展情况作个通报,剖析工作存在的重点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一会何西庆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务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首先由我传达国扶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下一步动态调整工作。

一、国扶办821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821日下午,国扶办召开全国扶贫系统贫困人口动态调整视频调度会议,主要通报全国动态调整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国扶办欧青平副主任的讲话中,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

1.搞规模控制。2014年时提到规模问题,是因为第一次建档,总得有一个参照数。2015年提出符合条件应纳尽纳,建档立卡完全按照习总书记提出凡是符合条件必须纳进来。况且贫困人口是动态。有的县里怕不完成任务,不愿意再增加规模;有的市县怕承担责任,怕问责、约谈、纪律处分。今天这个会,给各省下令对照习总书记、国扶办要求,查一下有没有规模控制错误做法,必须纠正这种做法。

2.动态调整这次增加比对程序,是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各地总体不错,但在开展比对及成果运用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比对不认真。有的省里只做泛泛要求,没有认真提出。强调两评议,这是最重要程序。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广西马山县处理这么多人,就是没有按照程序开展工作。

二是比对结果一刀切。凡是有车、有房的一律退出,这是不对的。结果一定反馈给村,由村进行第二次评议。要看结果是识别前还是识别后,如果识别前,嫌疑就大,如果是识别后,那要具体分析。比对结果都要进村入户核实,到实地核准,不搞一刀切,形式主义做法,导致应进未进的情况发生。

三是履行程序不到位。有的省只要认定,就直接纳入建档立卡,坚决不允许这样做。动态调整都要走程序,进来走什么程序,退出也要走程序。

四是不分青红皂白,201420152016年一律从建档立卡中清除掉,觉得原来脱贫的不放心,干脆清掉,这是极不负责的做法。这次调整重点是只进不出,考虑到各省有关要求,有退出,所以这调整有进有出,省里要把关,数据库里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要清出来。

3.跟统计数据的差距。动态调整后,年度贫困户退出不免出现与国家统计局数据有差距的情况,省里要有一个解释,特别是差距很大的省。人数多的好办,少了怎么办?我的判断,调整过,我们数据肯定比统计部门少,要协调,越往后,精准度越差。要跟省统计部门对接。国扶办这次调整与国家统计局协调,这个不是协调数,而是协调一个说法。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国扶办要求,各省一定要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831日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是死任务、硬杠杠。各省要根据进展情况,压实责任,想办法务必在8月底完成,国办要进行验收的。当前具体有三项工作:

1.各省把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发传真给国扶办(包括进度、数据、问题、意见建议)。

2.部分省“6.13”通知前开展工作,有的省又重新发通知,提出新要求的,也报上来。

3.开展检查评估工作。为进一步督导各省动态调整工作,特别是针对这次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工作:一是省与省交叉评估(每省6人,由省里带队,也可以抽市县),方案正在报批。初步计划25日召开视频会议部署;二是由国扶办组成暗访组进行暗访。这次检查是对党委、政府的考核内容,明年这个检查常态化,把好第一颗纽扣,必须把好这个关口,抽到哪个市县就到哪个市县,关键是帮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明年开始,识别工作作为正常动态调整,纳入常态化工作,随时发现随时纳入。并把这个结果作为省市年度考核的依据。建议各省针对刚才提出的问题,要引以戒,把这些问题发给市县,让市县纠正。把这次动态调整作为自我纠正的重要机会。明年真正走上正常动态调整。通过201520162017三年努力,明年调整工作走上正规化。

二、年中动态调整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省办两次在各市县扶贫办主任会议上作出部署,还专门下发4个文件,举办两次培训班。从进度上看,截至820日,全省(含洋浦)共有19个市县区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已完成动态调整全部线下工作的市县共9个,分别为五指山、琼海、定安、屯昌、临高、白沙、昌江、保亭、洋浦;10个市县未完成分别为海口、三亚、儋州、文昌、万宁、东方、澄迈、乐东、陵水、琼中,这10个市县有41个乡镇355个村还在走公示公告程序。

(一)新增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全省受理贫困户新申请1890083321人,其中完成公示公告确定纳入人员为5232279,4031597人正在进行公示公告,预计全省新识别9263876人。已完成的市县为:琼海、定安、屯昌、临高、昌江、保亭、洋浦。未完成的市县为:海口、三亚、儋州、五指山、文昌、万宁、东方、澄迈、白沙、乐东、陵水、琼中。

(二)2014年至2016年返贫人口的识别工作。全省受理脱贫户返贫申请10474455人,其中完成公示公告确定纳入人员为109486,103438人正在进行公示公告,预计全省返贫纳入212924人。已完成的市县为:海口、三亚、琼海、文昌、定安、屯昌、澄迈、临高、昌江、保亭、洋浦。未完成的市县为:儋州、五指山、万宁、东方、白沙、乐东、陵水、琼中。

(三)年中贫困人口的脱贫退出工作。已完成公示公告确定脱贫人员为839335867,668930017人正在进行公示公告。已完成的市县为:三亚、五指山、东方、定安、屯昌、白沙、昌江、洋浦。未完成的市县为:海口、儋州、琼海、文昌、万宁、澄迈、临高、乐东、陵水、保亭、琼中。

(四)剔除人员情况。全省公示公告确定剔除人员为289711879人。其中剔除人员较多的市县为:琼中共剔除10534328人,昌江共剔除3451670人,万宁共剔除3461313人,文昌263968人,白沙217896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全省年中的动态调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工作进度严重滞后,部分市县行动缓慢,且质量不高,程序和标准把握不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

针对年中动态调整工作,省办多次安排部署,反复强调,但一些市县对动态调整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上不当回事。有的市县扶贫办主任不亲自抓,而是当作一般业务工作,甩给副职和部门,当甩手掌柜,把省办“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当耳旁风,说严重点,是不负责任。省办到市县调研建档立卡工作,很少有主任亲自汇报,都是由分管副主任及相关业务人员来汇报,市县扶贫办主任不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有的市县对动态调整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一是不及时将省办会议、培训精神对下级进行传达。对省办下发文件,仅仅是转发了事,不做具体部署。二是重部署轻落实,省办开会或培训后,市县没有针对本市县的情况细化工作措施,没有再做安排部署,对省办要求上报的数据、总结能拖就拖。有的对乡镇落实情况没有及时督查,对没有按时序进度完成的乡镇不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一些市县扶贫办领导不学习文件,不研究政策,对政策把握不准,导致工作中出现偏差。如有的市县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今年我省脱贫标准线是多少;有的市县乱用剔除政策,将许多本该退出的人员当作错评户剔除。有的市县动态调整工作队伍更换频繁,新进人员业务不熟。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及数据录入工作业务性很强,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培训和实际操作才能胜任。很多负责建档立卡及数据录入工作的人员,多是三支一扶、志愿者等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再加上工作交接和业务培训没有及时跟上,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工作质量下降。

(二)新增、返贫中存在的问题。

有的市县思想上还停留在2014年规模控制阶段,明里暗里要求乡镇控制人口增加的数量,控制贫困人口规模。有的市县瞻前顾后,怕新增识别或返贫多了,完不成任务,影响贫困村或贫困县的退出。有的市县开展“回头看”和“集中办理月”活动不认真,走过场,很多群众不了解相关政策,申请无门。为了少纳入贫困户,对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直接给予发放低保解决,不进行纳入。有的乡镇、行政村对申请贫困户的农户,不是去指导填写申请,而是告知农户没指标了纳入不了。这也反映出一些基层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对困难群众漠不关心,对工作极不负责。

今年“961017”热线电话接到群众来电工单29165条,70%左右的是和申请贫困户有关。其中46%的工单是表达想申请为贫困户意愿的,平均一个市县有700多个。目前全省受理贫困申请低于100户市县有7个,分别为海口、五指山、琼海、文昌、澄迈、昌江、洋浦。返贫申请为0的市县有6个,分别为海口、三亚、琼海、文昌、屯昌、澄迈。上述市县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年中脱贫退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类贫困户底数不清,排查不彻底。我们在4月份就部署年中脱贫工作主要聚焦3类贫困户,第一类是去年底因“四不退”等原因而暂缓退出的4.1万贫困人口,第二类是今年4月份国办回退的3.8万贫困人口,第三类是9.1万尚未退出巩固提升人口,这三类贫困人口共计17万人。这三类贫困人口基本上都达到脱贫标准,只是因为政策原因暂缓退出。按原先部署,市县在年中就要把符合脱贫标准的上述3类贫困户履行脱贫程序后,予以退出。但是,截至目前年中确定脱贫仅为839335867人,占上述3类贫困户人数的21.1%,有的市县目前仅脱贫十几户几十人,这充分说明市县在年中脱贫落实退出措施还很不到位。二是退出程序进展缓慢,线下工作没有及时完成。这从全省还有11个市县没有完成线下工作就可以直接反映出来。

(四)剔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剔除的标准把握不准,把握不严。有的市县图方便想省事,把认为不应继续扶持的贫困户,不论是否是属于错评的贫困户都进行了剔除。很多都是因征地补偿、中奖等情况家庭收入水平提高的应该予以脱贫的贫困户。有的市县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进行大规模剔除。如有的县制定出十几条剔除的情形,将10534328人进行剔除,占全县贫困人口的28%

二是不执行剔除程序,剔除随意性很大。有的市县怕担责任,对之前脱贫的人口不放心,把20142015年脱贫人口都进行剔除,想一删了之。在检查中发现,一个县剔除的人员档案中,没有看到有说服力证明是错评的材料,同时也没有入户核查的记录,没有核查人员签名。在个别村还听到反映,镇、村干部及帮扶责任人商议后就决定剔除人员,可以说是极其随意。

三是没有及时纠正发现的错误。有的市县在调查组反馈意见后,没有及时进行整改。

(五)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年中动态调整,国扶办明确将原来的“两公示一公告”升级为“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对新识别和返贫人口要求增加一比对和一评议环节。此项工作是今年国办新增加两个环节。在调研中还是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比对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市县重视,有的市县还未开展。开展的市县也存在开展不彻底的问题,比如在比对存款时,只比对农信社的数据,其他银行数据就不做比对。二是组织协调不到位,有的职能部门支持配合力度不够,不能及时有效反馈比对结果,严重影响了线下工作的进度。三是有的市县对比对结果运用不当,存在“一刀切”的现象,对比对出的问题不核查不分析,实行一票否决。

(六)数据录入中存在的问题。

有的市县对省办的数据录入的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省办只开放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后台管理权限到县,明确要求后台数据管理权限关系重大,市县决不能将县级账号提供给乡镇,而有的县却置若罔闻,直接将县级账号提供给乡镇进行剔除操作。至816日上午10点,在召开省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时省办即刻叫停对非错误人口数据的剔除工作。有的县没有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到乡镇,该县816日下午查询数据,数据从815日的25201人减少到20922,剔除了4279人。

有的市县对乡镇操作录入的数据或上报修改的数据,不严格审核,导致乡镇系统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决定了全县系统数据的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部署

上述问题,有普遍性的,也有带有苗头性的,但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导致年中动态调整工作达不到预期目标。当前的总体要求,各市县务必于831日完成以下3项主要工作:一是全面完成新增、返贫识别的剩余线下工作程序,并在国办系统中完成录入。二是完成年中脱贫人口的公示公告和信息采集工作,并对3类贫困户未退出情况进行说明。三是完成对已列入剔除名单农户的核查核实工作,并在系统中完成标注。下面我逐项进行部署。

(一)新增、返贫的工作安排。

对新申请人员和返贫人员,各市县要把握一个原则,就是决不能提“规模控制”。务必做到“敞开收、严格审、走程序”,既不提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对群众的申请一律受理,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并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程序,凡收入低于我省扶贫标准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应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开展2014年、2015年、2016年退出人口返贫回头看和新申请贫困户“集中办理月”活动不扎实、不到位的市县,应当重新部署,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识别纳入工作不错一人、不漏一人。

这里需要强调两个问题,第一,国扶办已经明确,本月录入的新增和返贫人口,都属于2016年识别的人口,而且也不再提规模控制,强调应纳尽纳、应剔则剔,所以大家也不用再担心新增和返贫人口会影响到今年的脱贫退出工作。这是国扶办给各省以往年度识别工作最后一次查漏补缺、自查自纠的机会,务必要珍惜。第二,新增和返贫人口识别后,要户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不能等待观望,要及时制定帮扶措施,实施帮扶计划开始帮扶。

831日前,各市县务必全面完成已启动程序的新申请人员和返贫人员识别公示公告、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工作。要合理安排人员,做到边录入边审核,确保数据录入准确无误。尚未启动识别程序且无法在831日前完成程序及信息录入新申请人员,可以不受831日的时间限制,但必须在930日前完成相关程序。省办将跟国扶办沟通,适时开通录入功能。在此之后,如果再发现有以往年度应纳未纳人员,将作为识别错误直接在考核中予以扣分。需要强调的是,所有贫困户中的无户籍人口、新出生、嫁娶或因其他原因而产生的贫困户家庭人口变化的,要一并在本次动态调整中调整到位。

(二)年中脱贫退出的工作安排。

各市县对已启动退出程序的贫困人口,应当在831日前完成所有线下工作。同时,应当组织力量对拟进行退出公告的贫困户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予以公告;没有通过验收的,退回各行政村继续帮扶。

各市县8月底前务必对年中退出重点关注的三类人员进行清查,摸清年中不能退出的原因,按收入、医疗、教育、住房进行分类,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年剩余的4个月中予以帮扶,确保年底能如期脱贫。

目前国扶办对脱贫人口不开放录入权限,待年底开放数据录入权限后,再将数据在系统中完成录入。94日前,各市县扶贫办要将这项工作总结上报省办,总结要对之前列举的三部分人员尚未退出的情况进行说明。对于确实无法在今年完成脱贫的巩固提升人口应明确为贫困人口,按贫困户安排帮扶资金,加大帮扶力度,今后不再视为巩固提升户。

(三)剔除的工作安排。

开展剔除工作,务必以“纳入时不符合识别标准”为条件,对拟剔除人员,应根据举报或比对结果,入户核查情况,对所举报及发现问题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或者有证据证明识别时的确不符合识别标准的,市县参照《海南省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执行一公示一公告后予以剔除。这里需要强调几个问题:一是严格把握标准。不能简单依据目前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对一些通过自我发展或征地补偿等其他因素脱贫的贫困户进行剔除,要严格把握“纳入时不符合识别标准”这个条件,如果巩固提升户在2014年识别时不存在不符合识别标准的情形,则应履行脱贫程序予以脱贫退出。二是严格履行程序。贫困户剔除必须履行一公示一公告的程序,并对符合剔除的情形进行详细说明。严禁不走程序,直接在建档立卡系统后台进行剔除。所有剔除户都要建立档案备查。

剔除功能将开放至831日。市县要对列入剔除名单的农户再次进行排查。1、对于属于应剔除的,831日前在系统中进行操作。2、属于不应剔除的但已完成程序的,要重新进行公告取消剔除。3、对于不应剔除但已在系统中剔除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总后向省扶贫办反映,由省扶贫办向国扶办信息中心请示处理方法。今后,如果发现剔除错误的,将作为漏评人口直接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四)严格落实“一比对”措施。

这次动态调整工作,增加了“一比对”环节,完整的识别程序表述为“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各市县扶贫办必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对乡镇经两公示筛查后上报的名册,第一时间函送公安、住建、工商、金融、农业等部门,市县各部门根据职责严格进行数据比对,公安部门负责比对车辆信息,住建部门负责比对城镇住房信息,工商部门负责比对经商情况信息,金融部门负责比对银行存款信息,农业部门负责比对大型农机具信息。请各行业部门从全局出发,抽调专人负责数据比对工作,切实加快比对速度,保证比对质量。

市县扶贫办要加强比对结果运用,比对后不能搞“一刀切”。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告后纳入;对不符合的市县扶贫办应将比对结果通过乡镇交行政村进行民主评议,即增加一个民主评议程序。对于虽有比对时发现有排除的情形,但经查证后存在特殊情况,如存在借用身份证给他人等情形,确实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由乡镇对情况进行说明后,再次上报市县扶贫办识别公告;对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由乡镇进行公示不予纳入。

(五)保持建档立卡队伍稳定,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各市县要加强建档立卡队伍建设,培养一批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当骨干力量,专职负责建档立卡工作,并尽量保持岗位稳定。还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通过签订35年用工合同,确保建档立卡队伍的长期稳定。同时,要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提高系统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能力。

(六)加强督查检查力度。

根据国扶办821日视频会议通知,国扶办将于825日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针对此次年中动态调整的省际交叉检查工作,同时国扶办还将组成暗访组派到市县进行暗访。此次检查、暗访的结果作为国家对各省考核的一部分内容。省扶贫办将在近期组成督导组,分组到各市县开展督导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市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约谈。市县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相关乡镇、行政村开展切实有效的督查,查摆进展缓慢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此项工作完成。对工作进展缓慢,消极懈怠的乡镇要按照《海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内容启动问责机制。

同志们,动态调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影响识别和退出精准度,是影响脱贫攻坚成败的关键环节,马虎不得,希望各市县好好利用剩下不多的时间,集中力量、把握标准、加快进度,按时间节点、保证工作质量地完成这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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