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塔洋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0年)》及《琼海市塔洋镇区控制性规划修编》的简介
一、规划概况
(1)地理区位
塔洋镇位于琼海市的东北部,地理坐标在东经110°37′和北纬19°14′之间,东部与长坡镇相邻,西部、南部与嘉积市区毗邻,北部与大路镇接壤。塔洋镇区距琼海市区约6公里。境内公路四通八达,省道琼文公路贯穿全镇。
(2)规划范围
塔洋镇镇域行政范围69平方公里及 “多规合一”确定的塔洋镇城镇开发边界为界,规划范围为116.71公顷。
二、规划发展目标和城镇性质
发展目标:以休闲旅游业、热带特色农业为支柱产业,综合发展水平进入省内小城镇的先进行列、社会和谐、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优良,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热带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宜居宜住的生态旅游型城镇。
城镇性质: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为主要功能,兼商贸物流和乡村旅游观光业等综合功能的小镇,打造独具古邑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小镇。
三、规划结构
镇域空间结构规划
将塔洋镇形成“一心三轴多点”的空间结构
一心:塔洋镇区中心。
三轴:沿一横两纵三条对外交通形成的发展轴。
多点:以行政村委会为中心形成的居民服务点。
镇区空间结构规划:
根据塔洋镇镇区现状用地条件,对城镇各项功能用地、交通组织、生态环境、用地空间拓展和建设资源条件进行综合考虑,合理布局,规划提出“一轴、一心、两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轴:沿穿越镇区的琼文公路城镇发展轴。
一心:西部组团组成的公共服务中心。
两组团:指镇区东部组团和西部组团。
四、用地布局
镇域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将镇域土地分为村镇建设用地、农业发展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生态保育用地、水域及其他用地五类主要用地。村镇建设用地为1041.51公顷;农业发展用地为4867.78公顷;基础设施用地为228.85公顷;生态保育用地为473.68公顷;水域及其他用地为397.9公顷。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
中心镇区的规划住宅用地面积为20.45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
根据镇政府单位的用地权属,在现有用地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同时配套村委会、派出所等行政办公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14公顷。
(2)文化设施用地
结合现状,在镇区西部、东部居住组团的中部各规划多处文化设施用地,现状在镇区西南部已建一处文化剧院,使其满足镇区居民娱乐、休闲的需要。规划用地面积为3.97公顷。
(3)中小学用地
保留现有的中、小学,并适当扩建,以满足未来城镇发展的需要,根据居住组团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完善教学体系,丰富教学内容。用地面积为3.29公顷。
(4)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保持塔洋镇卫生院用地位置不变,要应以提升医院的科技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主,并逐步增设床位,以满足不断提高的医疗保健需求。规划医院用地规划为0.43公顷。
(5)社会福利用地
现状在镇区东部组团东南部有敬老院一处,主要以扩大用地面积,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周边环境为主,用地面积为0.29公顷。
(6)文物古迹用地
在镇区出入口处现状有一聚奎塔,作为海南省重点保护文物,规划加以修缮和保护,用地面积为0.22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1) 零售商业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商业与居住混合建筑,在东部居住组团中部规划一处零售商业用地,与集贸市场形成商业中心,增加商业氛围。用地面积为9.73公顷。
(2) 旅馆用地
在聚奎塔文物古迹用地东部规划两处旅馆用地,用于今后发展餐饮、休闲服务、旅游度假等服务配套设施,以满足游客的各种需求,用地面积4.16公顷。
(3)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现状镇区北部有一处邮政所,规划根据用地权属规划给于保留现状,用地面积为0.06公顷。
4、工业用地规划
根据有关单位提供的用地权属,在北部规划三处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46公顷。
5、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1)排水用地
现状在镇区北部在建一处污水处理设施,在中南部又规划一处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对镇区的居民生活、生产所产生的污水进行二级处理,达标后排放到附近的洼地农田中,排水设施用地面积为0.47公顷。
(2) 安全设施用地
规划在镇区中部,省道琼文公路北侧布置一处消防站,用地面积为0.51公顷。
6、绿地与广场用地划
(1)公园绿地
除了保留镇区西部居住组团中部的现状公园绿地,规划在环境良好、重要景观节点、结合现状水系布置带状以及点状公园绿地,达到点、线、面结合的城镇景观带,满足居民休闲、游憩的要求,也能美化镇区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用地面积4.26公顷。
(2)防护绿地
规划在污水处理设施、工业用地周边布置防护绿地,做好隔离和安全的卫生防护功能,用地面积为1.18公顷。
(3)广场用地
现状在塔洋卫生院南侧有一处广场用地,规划给予保留,规划在适当的位置,增加一些广场,用于布置建筑小品、休息座椅等休闲设施,用地面积为0.48公顷。
五、道路交通规划
镇域道路系统规划:根据琼海市“多规合一”中,“五网”基础设施规划和海南省“十三五”高速公路规划,构筑塔洋镇域交通规划中分为区域性快速干道——省道——县道——乡道四级路网结构。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1)对外交通:在镇域范围内镇区北部规划一条区域性快速干道与省道琼文公路链接,从而减少省道琼文公路穿过镇区产生的交通拥堵情况,增强镇区与镇域旅游区和村庄之间的可达性质。
(2)内部交通:规划采用格网状的道路网形式,道路等级分为三级,即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主干路为16米,次干路15、12、9米,支路为10、8米和7米。
六、开发强度
住宅用地地块容积率为1.2-1.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0米。
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6-0.8,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2米。
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2-1.0,建筑密度25%-30%,建筑限高15-24米。
文化设施用地容积率为0.6和1.2,建筑密度20%和30%,建筑限高15米-24米。
中小学用地容积率控制0.8,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4米。
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以下,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15米。
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6,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12米。
文物古迹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6以下,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30米。
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2-1.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2米。
旅馆用地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5米。
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15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5-0.6以下,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2米。
七、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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