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决策部署,为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我市决定全面恢复交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2日12时起,我市撤除动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等各疫情检测点,恢复交通正常运行。
二、自2020年2月23日起,恢复农村客运班线、旅游客运、公交线路、巡游出租车和码头渡口运营。
三、自2020年2月24日起,恢复市县际客运班线运营(客运班线具体发班时间请关注“琼海发布”APP或咨询琼海汽车站,电话:62822327)。
四、开通省内包车“点对点”客运业务为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院校等单位和农民工团体、学生等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体在省内的出行运输需求,由琼海海汽运输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联系人:王祥月,电话:13876923599)。
五、相关要求
(一)乘客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以及乘车相关要求,必须佩戴口罩乘车,并按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工作,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车。
(二)乘客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上车前出示“海南健康码”,使用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张贴在车上的“实名登记”二维码,进行实名登记乘车。对无法通过扫码登记的乘客,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工作人员或驾驶员代为登记,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运输服务。
(三)乘客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保持适当距离,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尽量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付费。
特此通告
附件:海南健康一码通
琼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