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逾期未接受处理交通违法暂扣车辆进行报废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27 12:12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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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201911月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暂扣的车辆中有497逾期当事人未接受处理(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进行公告报废处理。请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我局将对被扣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2019年11月份逾期未接受处理车辆登记表.xls


琼海市公安局

 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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