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0-06-29 16:45 来源: 分享到:
微信
X
【字体:  

整改任务

(一)2008年,海南省修正《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将27公顷以下填海项目审批权下放至沿海市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其配套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不一致,与中央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的要求不符。该办法修正案出台后,国家海洋局致函海南省政府明确指出修正案与上位法不一致并要求予以纠正,但海南省未予及时纠正,直至2015年才收回下放的审批权。2012年至2014年期间,沿海市县共审批填海项目87宗,确权填海面积1447.83公顷,占同期全省审批填海项目72%以上。

责任单位

琼海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符平

联系电话

0898-62932362

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围填海管控政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审批围填海项目用海,规范用海制度,依法用海、生态管海。对已批围填海项目分类整改到位,建立围填海管理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

4.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的围填海项目,组织开展围填海环境影响后评估。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强化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根据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结论制定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根据省资规厅《关于开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679号)文件要求,“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围填海项目的生态修复计划暂缓实施”。因此中国海监海南省总队琼海维权执法基地维修改造项目,海南青葛湾休闲渔业区项目,琼海市潭门豪华游艇、掠海高飞型地效翼船研发组装及新概念海洋公园等三个“批而未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暂缓实施生态修复。该三个项目均已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报省资规厅备案。

2.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在全省填海造地项目专项检查时反馈的“潭门渔港填海造地人工岛工程项目邻近海岸带区域存在较为明显冲淤”的问题,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和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我市于2018年10月份制定了《琼海市潭门填海造地(人工岛)项目泥沙冲淤整治方案》。项目建设单位于2019年2月26日前拆除了施工便道初步完成了泥沙清淤,同年7月编制完成了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报告,并于8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建设单位2020年4月编制了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为保障方案的可行性,市资规局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会,6月16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目前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项目建设单位已根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内容开展了增殖放流。

3.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要求,继续监督建设单位实施生态修复。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7日。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联系电话:0898-62932362   62822440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