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暂扣物品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18:25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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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将依法对2020年9月巩文巩卫期间依法暂扣占道经营物品予以处理,望当事人(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202125日之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暂扣物品清单来我局接受处理,逾期仍不处理的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地址:琼海市豪华路299号,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曾德刚;联系电话:0898-62823287。


附件:依法暂扣占道经营物品清单.xlsx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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