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将依法对2020年9月巩文巩卫期间依法暂扣占道经营物品予以处理,望当事人(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2021年2月5日之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暂扣物品清单来我局接受处理,逾期仍不处理的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地址:琼海市豪华路299号,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曾德刚;联系电话:0898-62823287。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2日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