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及《琼海潭门鑫港休闲渔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公示。
一、用海申请内容:
项目名称 | 琼海潭门鑫港休闲渔业码头工程 | ||
申请人 | 琼海金卓渔业休闲专业合作社 | ||
拟用海 位 置 | 位于琼海市潭门镇潭门大桥西南侧约250米处,潭门港湾内海域,地理坐标19°13′49.646″N,110°36′29.878″E。 | ||
申请用海面 积 | 0.2054公顷 | 项目性质 | 经营性 |
用海类型 | 旅游基础设施用海 | 用海方式 | 联系桥为透水构筑物用海(0.0012公顷)、码头为透水构筑物用海(0.0422公顷)、停泊水域为港池蓄水用海(0. 1620公顷) |
用海年限 | 25年 | 用途 | 项目建设浮箱结构码头一座,码头总长70米、宽23米,浮桥主体结构采用铝合金框架,浮箱采用聚乙烯塑料浮箱,浮桥面铺设塑木地板,设置系缆桩。 |
二、申请用海位置图、界址图(CGCS2000坐标系)、项目周边用海情况图、申请人资信材料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见附件)
三、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9日。
四、其他: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琼海潭门鑫港休闲渔业码头工程用海可能涉及的公益性渔港管理、通航风险、防洪安全、环境影响、公共渔港港池的确权、渔民利益等问题提出意见,以及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有异议或在该海域有用海意向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海域室反映。
电话:0898-62933510,13034969509;传真:62817681;邮箱:qhhaiyang@163.com
地址: 琼海市金海北路233号 519
附件:琼海潭门鑫港休闲渔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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