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琼海1人被罚15.6万元,还被纳入环境污染“黑名单”进行管理

发布日期:2022-08-24 16:16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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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上午,记者了解到,因利用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今年8月,琼海市长坡镇吴某坦被罚款15.6万元和纳入环境污染“黑名单”进行管理。  

   4月29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琼海市长坡镇青葛村大堀村的黎文凤养猪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吴某坦经营的黎文凤养猪场存栏数为1500头,产生的畜禽养殖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无防渗防漏措施且半封闭的废水塘里,最后再排放到养殖场外无防渗防漏的水沟里。

琼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吴某坦经营的养猪场污水排放情况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吴某坦经营的养猪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500mg/L、氨氮浓度为645mg/L、总磷浓度为56.4mg/L、悬浮物浓度为960mg/L,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00mg/L、氨氮浓度为80mg/L、总磷浓度为8.0mg/L、悬浮物浓度为200mg/L)标准限值。


据悉,吴某坦经营的黎文凤养猪场因实施了利用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8月1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吴某坦作出罚款15.6万元的行政处罚:8月2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将吴某坦纳入环境污染“黑名单”进行管理。


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2年(2022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期满后“黑名单”自动解除。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管理期限内对吴某坦采取停止执行相关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或者对惩戒措施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不予批准;在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奖活动中,不授予惩戒措施有关荣誉称号的惩戒措施。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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