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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0758-3/2015-02921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4年12月30日 文 号:海府办[2014]197号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30日 主题词:流动人口居住证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府办[2014]197号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琼海市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十四届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海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切实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社会管理创新会议和文件精神,在省实有人口专项组的指导下,全市动员、齐抓共管,落实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二、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公安局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配合行动,各镇、场分头负责,全面推进全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做到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数据完整、准确、鲜活,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惠服务,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国际旅游岛和“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琼海市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为: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规建局、市交运局、市外事办、市计生委、市房管局、市团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人民银行。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各组成单位配合,切实做好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和全市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林明光担任,副主任由治安大队长许春雄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以上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推进居住证制度的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市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单位下发有关文件、组织相关会议。负责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有关工作细则的指导工作。调查研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实施有关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指导和督促各派出所做好暂住户口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中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人员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依法打击针对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境外来华人员入境和居留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境外来华人员服务管理联动机制,指导和督促基层公安机关加强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的查处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实有人口管理及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参与研究制定相关设施建设规划及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方案等。

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协助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网络搭建,确保网络运行畅通;完善网站实名登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公民信息管理、使用的有关规范,依法保护公民信息。

市教育局:负责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和督导做好接收流动人口子女、流浪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就学情况进行统计。落实“两为主”政策;研究制定进城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及在当地参加高考的相关办法。

市民政局:负责向生活困难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完善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负责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管理工作;加强社区救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行社区信息化,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

市司法局:负责流动人口有关普法教育、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工作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流动人口(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经费保障的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财政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负责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有关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市卫生局:负责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对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与常住人口同等建卡建册,提供保障服务;为流动人口中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提供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加强流动人口密集地区的传染病监测。确保流动人口同等享受基本药物零差率等惠民待遇。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和工地管理,加强流动人口集聚地规划管理。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规范流动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就业提供职业培训、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社会保险续接等公共服务;依法处理损害流动就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保障权益的违法行为;推进和指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培养和管理劳务品牌,组织劳务输出输入对接;负责流动人才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针对流动就业人员的职业中介欺诈行为。

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发放和查验,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登记建档工作,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化建设,参与人口服务管理规划和政策设计,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

市人民银行: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积极做好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市外事侨务办:加强涉外干部培训,积极协助做好来琼外国人的管理。

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积极做好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市妇联:开展信访维权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助推儿童福利事业。

市总工会:成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农民工入会机制,为农民工提供帮扶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城市公共交通各企业落实持证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减免费用政策。

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负责流动人口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省政府《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逐步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的工作,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服务,在年报时提供方便快捷的指导方式,做好流动人口投诉的协调工作。

五、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启动前准备工作。

六、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市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基础调研。统计全市流动人口基础数据,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专项经费,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

(二)全面部署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和镇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电视、广播以及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我市启动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建设中心站。成立琼海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在全市各镇(农场)建设建立29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工作站站长由各镇、农场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站长由公安派出所所长、综治办、计生办负责人担任,工作站工作人员由公安、计生、综治干部和协管员组成。

(四)登记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对全市流动人口逐人登记,录入基本信息,做到与本人见面,情况准确、信息鲜活。对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办理有关手续。

(五)招录协管员。在琼海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暨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5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由市人社局统一招录全市协管员,并解决协管员所需经费问题,组织集中培训合格后分配到各工作中心和工作站。

(六)制定相关制度。为确保流动人口居住证顺利开展和保密等工作,制定协管员工作、纪律、奖惩、岗位职责等制度,起草推行琼海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工作细则。

(七)做好制证前期的准备工作。在借鉴外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居住证式样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式样及信息登记基础表格等,并购置制证设备,完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制作居住证成品卡。

(八)办理首批居住证。计划从2014年12月份起,在我市13个镇(区)和5个农场中心分批发证,并在嘉积镇举行流动人口居住证首发仪式。相关部门在全面发证的基础上做好日常管理和兑现优惠政策。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在琼海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暨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琼海市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充分认识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尽其职,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是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创新,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迫切需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合作,全力以赴予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

(三)保障经费,严格招聘。落实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所需经费是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的前提条件,市财政要全额予以保障;协管员队伍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在招聘时,要严格工作纪律,招聘德才兼备和热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协管员,保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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