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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琼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00820758-3/2019-00042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琼海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年05月06日 文 号:海府函〔2019〕247号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6日 主题词:行政工作;执法责任制

琼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海南省市县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政府对全市各镇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等36个单位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从考核情况看,2018年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在推行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表现为:

(一)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

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能够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如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均根据本部门人事变动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同时,部分镇制定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思路,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二)单位学法风气初步形成。

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均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专题学法活动工作计划》,全年共组织28次学法活动,市财政局制定了《琼海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年共组织干部学法活动4次,采取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初步形成,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三)依法行政制度建设逐渐完善。

多数受考核单位能够完善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决策,通过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风险评估等方式进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如市农林局(现更名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土局(现更名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垦土地确权工作组、龙江镇九架山农场和海南农垦东太农场有限公司在琼海市会山镇人民政府召开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听证会;市国土局(现更名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召开44次党组会议讨论《关于委托海南省九三四地质大队编制琼海市龙江镇蓝山村委会下朗村边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事宜》等相关事项;塔洋镇人民政府制定《塔洋镇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来科学民主决策。同时部分单位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如市物价局(该单位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已整合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琼海市物价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制度》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为,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四)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

各受考核单位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有所提高。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把学习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入点,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全年共组织120名执法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规定》等6次学法培训;市教育局制定了《琼海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琼海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执法环节、执法步骤进行具体规范,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着力加强行政执法评议,有效推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201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考核总体情况看,2018年度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够准确。个别受考核单位把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普法工作混为一谈,在工作安排上,只注重具体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不全面不准确,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无法做出全面的安排部署。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完善。从考核情况看,受考核单位普遍存在对制度建设考核的任务指标认识不清,对规范性文件概念理解有偏差、对行政执法概念理解有偏差、制度不够完善、案卷管理不规范、执法文书表述错误、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等问题,部分执法部门认为只有行政处罚才属于行政执法,各镇(区)政府(管委会)普遍认为没有执法权。同时,部分受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仅仅停留在应付考核检查层面,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三是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受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不够明确,任务分解不够具体,法律依据梳理混乱,制度建设不够规范,未按规定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考核评议,依法行政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四是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主要是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不够,管理较为松散,绝大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未依法取得《海南省行政执法证》便上岗执法,不同程度存在不按程序执法的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没有得到较好落实。五是受考核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征集民意的主要渠道为政府网站或政府部门公告栏,不少群众看不到,听不见,意见比较大。有的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进行合法性审查,未进行专家论证,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的重大行政决策缺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影响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未有进行实施后评价工作。

三、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主要为书面审查,未组织相关考核组人员实地查看,市政府将结合海南省政府对我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此次考核结果另行通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1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文件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法律学习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习法律制度,推行领导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严格按岗位分解落实执法任务,进一步健全学法、普法、执法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完善行政问责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等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不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着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行政执法的概念,区分各行政执法的种类、特征,以利于各执法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要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处罚程序不规范、案卷资料不完善、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等问题,认真探索研究,全力进行整改。要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依法持证执法,要切实抓好培训教育,强化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和交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审查、执行、复核程序,严格执行案件调查与审查“两分离”制度,认真推行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琼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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