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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困难家庭救助帮扶试点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0758-3/2021-00204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琼海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年06月29日 文 号:海府办〔2021〕14号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9日 主题词:困难家庭;救助帮扶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困难家庭救助帮扶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琼海市困难家庭救助帮扶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困难家庭救助帮扶试点方案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综合试点的通知》(民办函〔2020〕114号)要求,按照“海南东部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在困有所帮、弱有所扶领域先行先试、集中攻坚、全面推进,固化和提升救助先进经验,形成可向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现就我市开展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立足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大局,紧紧围绕琼海“三地两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困难家庭救助帮扶体系的组织架构、救助流程、管理服务等标准化要素,筑牢最后一道防线,切实保障绝对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的“琼海模式”,全面提升琼海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琼海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南东部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实现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以政策为基础、服务为核心、管理为支撑和保障的社会救助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我市社会救助领域机制健全,协调有效,运转良好,实现我市社会救助政策、救助资源、救助项目与服务对象双向匹配,逐步建立大数据整合利用、前台“一门受理”救助申请、后台“协同办理”救助的便民联动救助帮扶模式,为全省提供主动、精准、智慧的社会救助新模板。

三、 工作原则

(一)制度创新,扩面增效。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推进流程再造,简化程序,让救助更加便捷高效。建立健全协同运作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政策叠加,打好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的组合拳。

(二)聚焦重点,注重实效。全面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构建分类分层、阶梯递进的社会救助格局,紧扣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实施差异化的社会救助,进一步巩固夯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

(三)突出特色,创出品牌。建立琼海大救助帮扶模式,突出主动、精准、智慧的特色,体现廉政、公平、公开、便民的成效,让琼海特色充分体现在试点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琼海市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程江洪(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萌(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曼(市民政局局长)            

  员:郑琪芬(市民政局副局长)

        程牧(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林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炜(市教育局副局长)

        莫壮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仁柏(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连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雪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海良(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及明(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敏(市乡村振兴局

        曾方(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何子成(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赞玉(市慈善会副会长)

        徐建民(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

        雷志刚(嘉积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田忠(博鳌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国熊(潭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符永亮(长坡镇人民政府镇长)

        庞启刚(塔洋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丹杨(大路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朝(万泉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元湘(中原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琼(阳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春尧(龙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莹(石壁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振书(会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困难家庭救助帮扶试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郑琪芬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

制定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讨论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办法,遇特殊问题紧急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各项救助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各项救助资源充分整合、各项救助工作相互衔接合力保障的良好格局。市民政局牵头各部门制定试点工作考核标准,全面客观衡量各部门各镇(区)救助工作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帮扶救助工作整体合力。      

(二)职责分工。

1.市民政局牵头开展创新试点各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残疾人补贴、小额信贷、农业技术帮扶等方面工作以及救助信息管理、救助台帐管理和救助信息公开等工作,落实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向发展农业生产的农村困难群众提供农业技术服务。

3.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各级资金,困难家庭的低保、特困、教育、医疗、住房、临时、就业、小额信贷、农业技术帮扶等社会救助所需资金,从各专项救助资金中列支。设立社会救助创新试点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市民政局、各镇(区)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4.市人局负责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提供就业保障,为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为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家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5.市教育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学生开展教育救助。

6.市卫健委负责向计生特困家庭、纯女户家庭等符合条件的困难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包括生产、生活、疾病、上学等方面的帮扶救助。

7.市司法局负责向需要法律服务或申请公证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公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8.市住建局负责将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通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危房改造、农村厕所改造等政策方式给予优先实施救助。

9.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向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三属”在充分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提供临时性、过渡性的帮扶援助

10.市应急局负责向受灾困难家庭提供受灾救助。

11.市医保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定额财政补助为困难家庭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2.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全市建档立卡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数据。

13.市残联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阳光家园、发展生产、无障碍改造、教育扶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补贴。

14.市总工会负责向困难家庭中的建档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救助。

15.市慈善会负责向应届困难家庭学生提供爱心助学和困难群众家庭的“救急难”救助。

16.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困难家庭的各项救助受理、调查评估、审核等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协助开展困难家庭排查工作,主动发现困难家庭教育、医疗、住房和就业等方面的需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接受职能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检查,协助职能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政策。

五、主要任务

(一)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

进一步健全困难家庭监测预警、主动发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快速响应救助的机制,推进救助工作标准化建设。将低保、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审批权限下放至镇(区),申请救助协理服务端口向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按照一村(居)一协理员,一镇一社工站的标准配齐基层工作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有效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强化主动服务、部门协同,简化程序,取消可以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完善主动上报的流程标准,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的精准度和时效性。[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二)建立完善多维贫困家庭认定机制

综合分析可能影响城乡居民家庭困难的因素,建立包含户籍、健康、劳动力、生活条件、就业、医疗、教育、住房、财产、收入和支出情况等内容的困难家庭综合评估指标体系,逐步构建针对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多维认定”识别机制,针对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会诊”识别机制。[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三)建立调查对象评估档案

运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核对,开展困难家庭调查评估,统筹困难家庭求助事项,开展困难家庭入户调查,加快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动态监测城乡低收入人群。综合评估困难家庭救助需求,制定相应救助帮扶方案,形成一户一档、一户一案,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和精准救助。[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四)构建分层分类梯度救助格局

完善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为主的基本生活救助,开展低收入人口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创业、产业扶持等方面等综合救助帮扶,创新发展临时救助、慈善救急难等急难社会救助,积极开展定期探访、护理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型救助,不断丰富救助方式和内容,努力提升困难家庭帮扶救助整体水平。同时,完善困难家庭多维认定标准,建立困难家庭多维认定数据库,完善困难群众综合保障措施[责任部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住建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总工会、残联、慈善会、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五)建立跟踪回访和评估督导制度

各镇(区)对纳入帮扶计划的家庭困难环节情况要进行回访,对指定的救助帮扶方案评估帮扶成效,对方案仍无法缓解家庭困难的要适时调整,继续适时救助帮扶。加强对各镇(区)开展试点工作的评估督导,推动试点工作按时序开展,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六、工作步骤

(一)筹备部署阶段(2021年2月—2021年5月)

召开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试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各部门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2021年10月)

各部门按照试点方案职责分工,完成试点任务,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救助情况报市民政局汇总,市民政局于每月10日前汇总各部门救助数据,并在每月15日前将上个月的试点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及时将阶段性开展情况报送省民政厅。在实施阶段,各相关部门遇到存在问题可报市民政局汇总,市民政局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予以解决。

(三)总结宣传阶段(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对我市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验收,查找问题与薄弱方面,总结工作成效,完善形成困难家庭多维救助的帮扶机制制度,为全省提供可复制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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