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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耕地保护“田长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0758-3/2022-00085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31日 文 号:海府办〔2022〕10号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31日 主题词:耕地保护;田长制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1〕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全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建立全过程闭环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以“田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网格化监管,建立全过程闭环执法监管体系,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效益“四位一体”保护,为琼海加快建成引领海南东部区域发展的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市、打造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第四极”、建设海南自贸港作出琼海贡献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底线意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耕地保护质量和水平,突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点,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坚持从严管护。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已经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意占用,坚决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完善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和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坚持权责对等。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利益调节和补偿制度,完善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实现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统筹、相协调,耕地保护责权利相统一。

(三)工作目标。

20224月底,我市“田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23年,我市“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基本稳定合理。

二、“田长制”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架构。

“田长制”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村(农场基地)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以行政村(农场基地)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单元,市人民政府(一级)、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海南农垦红昇农场有限公司(二级)、行政村(农场基地)(三级)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为本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田长。

一级田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一级副田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人及各镇区挂点市领导担任。

二级田长:由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及海南农垦红昇农场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设立二级副田长,由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及海南农垦红昇农场有限公司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负责人及各驻村镇领导担任。

三级田长:由村委会书记(主任)及农场基地管理中心负责人担任。

田长制成员单位为市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及海南农垦红昇农场有限公司。各村委会及农场基地需确定一名网格员,网格员按村为单位发放补贴,由村领导统筹安排,每村网格员发放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协助二级、三级田长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设置市级“田长制”办公室,负责处理“田长制”日常事务,制定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考核,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设2-3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协调该项工作。

由于换届等原因产生人事变动,各职位由继任者接替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级田长对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田长制”工作,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每年至少调度2次“田长制”实施情况,至少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1次巡查。一级副田长为直接责任人,协助一级田长协调解决“田长制”工作具体问题,对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实施检查考核。

二级田长对本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及海南农垦红昇农场有限公司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做好无违建示范镇建设;负责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疑难问题;每月听取三级田长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向市人民政府汇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需要解决的事项;每月至少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1次巡查、检查;对三级田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按职责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二级副田长为直接责任人,协助二级田长开展“田长制”具体工作。

三级田长对本行政村、农场基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巡查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做好无违建示范村建设,结合网格化巡查防控工作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包括强占多占、非法销售等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挖塘养殖;非法建窑、建坟、填埋、采石、采矿、挖沙、取土、排放污染物、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等行为,第一时间向二级田长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协助指导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理农房报建手续,开展农房报建“零跑腿”;负责对村内、农场基地各地块承包人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向二级田长报告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按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自觉接受二级田长的监督考核。

网格员负责对责任网格范围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日常监督和管护,每周至少开展1次日常巡查,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进行劝诫,在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后,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至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及海南农垦红昇农场有限公司。

三、主要任务

(一)占用严控,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论证,从源头上控制占用耕地,坚持能不占就不占,能少占就不多占,能占差的就不占好的。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按规定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做到应剥尽剥,做到合理利用,严禁破坏和废弃耕作层土壤,保护耕地资源,提升耕地质量。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按时足额收缴耕地开垦费,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到位。

(二)源头严防,建立违法快捷发现机制。各级田长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充分利用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渠道,运用智能视频监控、无人机监测、手机终端等科技手段,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进行全天候的动态监测监管。对于违法线索要及时进行实地核查,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和零报告制度,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推动实现巡查网格化、专业化、常态化,拓宽违法行为发现途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本镇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进行举报(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区域内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海南农垦红昇农场有限公司区域内向所属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详细地址、存在违法事实及反应违法事实的文件、图片、影像等证据。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给与举报人每宗1000元的奖励。该项开支列入各镇人民政府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预算中。

(三)过程严管,完善部门联动查处机制。市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要依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查处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厘清责任边界,严格执法监管。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建立衔接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厉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自然资源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案件线索双向移交机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优化服务,保障合理建设用地需求。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在村庄规划中预留合理的建设用地空间,落实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落实《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改进农房报建审批服务,进一步简化规范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报、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农房报建“零跑腿”。加强项目用地服务指导,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活动,有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以及新形势下实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海南农垦红昇农场有限公司要担负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市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将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海南农垦红昇农场有限公司要设立保护标识,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明示划定和建设信息,公开田长责任人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田长因职务发生变动的,要在一个月内报我市“田长制”办公室,由“田长制”办公室汇总报送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三)强化考核监督。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与各级干部绩效评价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辖区内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各级田长及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辖区内耕地保护不力的田长及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问责规定的,尤其是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以及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和保障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全社会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


附件:1.琼海市“田长制”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doc

      2.琼海市田长制组成人员名单.doc

          3.琼海市耕地保护“田长制”配套文件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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