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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琼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震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0758-3/2022-00162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琼海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30日 文 号:海府〔2022〕76号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30日 主题词:地震;安全保障

琼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震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震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震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震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2022〕1号),提升我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形成地震安全保障的硬基础和软环境,发挥防震减灾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考察海南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地震安全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提高“防大震、减大灾、抗大震、救大灾”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建成更高水平的“平安琼海”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防震减灾救灾工作体系,城乡一体化提升建设工程韧性抗震能力和社会韧性支撑能力,突发中强地震事件对全市造成的灾害和社会影响明显减轻,防范化解重特大地震灾害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具备抗大震、救大灾基本能力。本行政区域内,遭遇低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房屋设施不损坏,社会稳定;遭遇等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房屋设施可修复,社会不乱;遭遇大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房屋不倒塌,社会可控。

到2025年,实现全市陆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近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0秒内发出地震预警信息,公共服务满意度达到85%以上。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平台。加强重大工程、房屋设施等全过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全市建筑设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推进全市地震安全示范建设,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地震灾害体制机制。建成统一领导、响应迅速、协同联动、处置高效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地震应急救援功能布局。

到2035年,建成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救援精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监管科学的地震安全现代化体系。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应急救援、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宣传科普等工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防大震、减大灾、抗大震、救大灾”能力不断增强,基本满足高水平建设“平安琼海”地震安全保障需求。

三、具体任务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防震减灾现代治理能力。

全面加强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市级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明确地震职能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地震“防抗救”工作衔接,防止出现责任“空白”和衔接“断层”,建立与防震减灾现代治理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推进防震减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一体实施。落实《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防震减灾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健全本级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完善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夯实地震安全保障基础。

(二)加强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按照国家和省级地震监测预警台网规划建设要求,优化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地球物理观测、烈度速报、地震预警和群测群防站点布局,加快辖区内地震监测站网的仪器设备升级换代和标准化、智能化建设,保障新建台网的建设用地和通信、供水、供电等。强化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站点、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做好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维护,提高地震监测质量和工作效能。加强地震短临跟踪,提高本行政区域内地震预测能力。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网、灾情速报网,建成琼海胜达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点规范化建设、自动化监测和网格化管理,提高地震宏观观测的信息化水平和灾情速报的时效性。建成覆盖全市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衔接、管理规范的地震预警体系,做好地震预警终端建设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等要建设预警信息接收和处置工作平台。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手段,建立多终端立体化传播平台,打通地震速报和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提高信息发布的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将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城乡居民自建(改、扩)房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编制全市1:25万地震构造图、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图、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图等,大力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实施及成果应用。

加强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完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进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常态化,形成建设工程全链条的多部门联合监管、城乡统一监管工作体系,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格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市住建部门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实施统一监管,地震部门负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交通、水务、工信、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加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建设单位要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责任,对勘察、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鉴定等参建单位各负其责,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要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加固和维护。要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推广工作,切实做好农居抗震技术服务。提高农村民居抗震性能。住建、地震等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老旧城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等,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

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做到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应评尽评”,重点推进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博鳌机场临空经济区、嘉积主城区富海片区(塔洋创新聚集区)、潭门渔港-青葛渔港海洋渔业经济区、长坡镇海水养殖产业园等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

建立权责清晰、管理有序、规范科学、多元共治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责任体系,加强地震灾害风险治理。建立并动态更新地震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及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治理台账,建成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技术系统和服务平台,做好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工作。

完成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任务,提高建设工程韧性抗震能力。大力推广减隔震等抗震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确保增量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在用的存量建设工程经过抗震性能鉴定和抗震加固,达到本区域抗震设防要求。

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博鳌镇、中原镇、嘉积镇等开展韧性城乡地震安全试验镇试点,推进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韧性城乡地震安全试验镇、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户等建设。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地震灾害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

(四)加强基础和基层能力建设,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抗震救灾指挥部体制机制,特别是建立应对大震巨灾的领导体制,健全平时、急时、战时的长效联动机制,衔接做好“防”与“救”的责任链条。加强市、镇、村(社区)三级地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形成职能清晰、互为衔接、协同配合、应对有力的地震“大应急”管理格局。

完善军地协同和政府各部门之间及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应急评估机制,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设防烈度7度区的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建立地震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应急响应过程评估、恢复重建结果评估制度。

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地震应急预案市、镇、村(社区)三级全面覆盖。以市级每年一次、各镇每年至少一次的标准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强化跨部门、跨镇(区)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开展演练后预案评估工作。

依托市域立体交通网,探索建立海、陆、空救援绿色通道,实现救援力量、救援物资和伤病员快速精准运送。将市、镇(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纳入市建设规划体系,推进市、镇(区)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园、广场、绿地、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大力推进学校、医院、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建设,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健全震情快速通报机制,完善地震应急技术支撑系统和快速反应系统,震后第一时间快速向省委、省政府、省应急管理厅和省地震局等通报震情、灾情信息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结果。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优化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品种和规模,形成全市覆盖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五)加强产品供给与精准服务,提升防震减灾宣传科普和公共服务能力。

健全防震减灾多部门联合宣传科普工作机制,提高地震信息和涉震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处理能力。完善地震灾害舆情应对机制,建立地震信息发布制度,确保公众知情权。规范地震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网络及社会舆情应对等工作流程,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科普长效机制。将地震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和学校“生命安全”教育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范畴。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科普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繁荣先进的防震减灾文化。推进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实施“互联网+防震减灾科普”,研发防震减灾科普系列作品,为公众提供全天候、便捷化的防震减灾科普服务。

制定全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清单,建成全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公布服务事项,丰富服务产品,提升服务效能。联合依法开展地震预警、房屋设施地震安全、建设工程安全监测与健康诊断、减隔震技术、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普及等服务。推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建设,促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与平安琼海、智能城镇、数字乡村等建设深度融合,形成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合力,实现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集约化、便捷化、智能化。

(六)加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提升地震科技支撑能力。

推进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监管平台和地震应急技术服务系统与相关部门、行业互联互通。强化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和地震应急应用系统开发和智能化改造,研究确定符合琼海实际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模型,提高精准服务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和地震应急辅助决策能力。推进减隔震技术等抗震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应用,加大防震减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力度。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地震安全保障履职能力。

加强地震监测预测、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现场工作、地震新闻发言人、地震群测群防、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建设工匠等专业队伍建设,加大专业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完善专群结合、群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建成琼海地震灾害救援轻型队,建立社区(行政村)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整合政府、企业及社会等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将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全市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推进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和全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登记管理,形成主次分明、相互补充、覆盖面广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大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社会公众地震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筑牢地震安全社会屏障和防震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地震灾害风险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原则,认真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责任和地震安全保障政治责任。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政府社会防震减灾合力,努力将本区域内地震灾害风险控制在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可接受的范围,实现与地震风险共处。

(二)加强组织,推进落实。落实推进地震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与落实全市“产城融合、城镇提质、乡村振兴”战略相融合,落实本实施方案与落实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和年度防震减灾、抗震救灾重点任务相结合。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协同推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工作小结,适时查漏补缺和调整。

(三)强化督导,完善保障。切不可因突发强烈地震是小概率事件而掉以轻心,更不可因防震减灾短期效益不明显而轻视忽视。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地震安全保障工作督查督导,加大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力度,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问责追责。


附件:加强地震安全保障工作任务(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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