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琼海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调整方案(广东能源集团海南琼海塔洋渔光互补项目升压站)的公示
索引号:008207460/2022-00158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4日 主题词:项目用地拟选址塔洋镇裕山村,用地面积0.8226公顷。根据《琼海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其中Ⅳ级保护林地0.8101公顷,乡村建设用地0.0125公顷。拟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Ⅳ级保护林地、乡村建设用地调整为其他设施用地,调整方案公示版本已编制完成。为了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6月27日至7月26日)。
2.公示地点: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qionghai.hainan.gov.cn/zfxxgkzl/bm/gtj/gkml/)、海南日报和用地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hsghwyh@126.com;
(2)书面意见请寄到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8室;
地址:琼海市嘉积镇金海路233号;邮编:571400。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898—62842789,联系人:蔡女士。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4日
琼海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调整方案
(广东能源集团海南琼海塔洋渔光互补项目升压站)的简介
项目拟建于海南省琼海市塔洋镇红花村委会和裕山村委会,用地总面积0.8226公顷。根据《琼海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一张蓝图成果,项目用地规划地类包括:农用地(Ⅳ级保护林地)0.8101公顷,建设用地(乡村建设用地)0.0125公顷。根据《琼海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项目用地现状地类包括:农用地(其他园地、灌木林地、养殖坑塘)0.8164公顷,建设用地(公路用地)0.0062公顷。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生态红线区、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岸带200米范围等生态敏感区域。
项目用地面积为0.8226公顷,拟将其中0.8101公顷的Ⅳ级保护林地和0.0125公顷乡村建设用地调整为其他设施用地。同时在长坡镇伍园村委会选取一处面积0.8101公顷的核减地块,将其规划性质由旅游建设用地调整为Ⅳ级保护林地。规划调整后,保证了琼海市的林地保有量指标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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