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告
索引号:008207890/2023-00148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琼海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1日 主题词:琼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对象
(一)申报认定对象。符合《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
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规〔2020〕7号)规定的企业。
(二)运行监测对象。琼海忠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琼海大甲
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琼海金钱禽畜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大顺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海南大午农牧有限公司等5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二、申报认定、运行监测程序
(一)申报认定程序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按照申报要求填写《海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书》和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2、市县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3、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候选企业名单,并附上企业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
4、复核认定。由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复核,经复核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认定,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二)运行监测程序
1、企业报送材料。被监测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按照监测要求报送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作为监测评估的重要依据。
2、材料汇总与核查。市农业农村局对所报材料进行汇总、核查,出具监测意见后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
3、监测结果审定。由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审定,经复核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认定,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请符合申报条件和需监测的企业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运行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规〔2020〕7号)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于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材料要列出目录,编好页码,胶定成册,一式三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室。
附件: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规〔2020〕7号)
琼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规〔2022〕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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