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嘉积镇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索引号:008207217/2018-06343 分  类:应急管理/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琼海市嘉积镇 成文日期:2018年03月19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9日 主题词:

嘉积镇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嘉积镇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到有秩序扑救我镇境内森林火灾,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扑火措施,提高扑救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扑救森林火灾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黎纯才(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雷乃益(主任科员)

马通焕(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员:吴  冲(嘉积派出所教导员)

高剑平(城南派出所教导员)

  亮(城北派出所教导员)

  浚(温泉派出所副所长)

  海(上派出所教导员)

黄振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王善锋(镇民政所)

  雄(镇人武部)

王杏禹(镇综治办)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马通焕

办公室成员:莫翠民、李杏、陈强、黄献琼、苏英勇

(二)指挥原则及职责

扑救森林火灾指挥原则是:下级服从上级、一切服从火场,实行三级指挥,一级是省、市领导担任;二级是镇长、各农(林)场厂长担任;三级是各村委会主任、村民组长、扑救队长担任。

一级指挥任务是决定扑救方案、策略、协调扑救力量,物资供应。解决扑救火灾中的重大问题。

二级指挥任务是掌握火场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具体指挥分工扑救,灭火后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复燃。

三级指挥任务是带队扑火,完成扑火任务,负责人员安全,随时和上级保持联系。

(三)成立快速应急扑火队伍

第一梯队:各村委会组长、青年、民兵组成的义务扑火队。

第二梯队:由民兵预备役、镇干部职工、派出所干警组成的扑火队。

(四)扑救措施和要求

1、快速、准确、真实报告情况和处理火情。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火情信息,并根据火情认真做好火情报告和火情处理登记工作。

1)当发生森林火警时,立即报告所属的村(居)委会和镇防火指挥部。

2)当正在燃烧的一般森林火灾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报告市防火指挥部。

过火面积超过3公顷(45亩),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公顷(15亩)的;荒火烧至林段或市界50米的;扑救明火超过一小时或其他危险情况(如出现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弹药、油库区等)。

3)各村(居)委会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根据火灾发生的大小程度和地点等情况具体处理,在生产用地内发生的违规用火,镇防火指挥部派员尽快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在本镇辖区内封山育林区内、人工林区、居民区、油库区及市区周围绿化带,国道、省道、市道两侧山岭发生火灾,立即组织第二梯队扑火队伍进行扑灭,同时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

2、精心指挥、周密安排、团结协作,全力扑灭我镇境内所发生的森林火灾,切实做到早发现、快处理。

1)扑火指挥部和职责

①我镇扑救森林火灾分二级指挥:一级指挥为我镇指挥部;二级指挥是村(居)委会担任。

②二级指挥分为:一级指挥员由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黎纯才(镇委副书记、镇长)、雷乃益(主任科员)担任。二级指挥员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

③各级指挥员的职责是:一级指挥员的职责是决定扑救方法、策略、协调扑救力量,保障物资供应,解决扑火中重大问题;二级指挥员的职责是掌握火场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具体指挥分工扑救,检查扑火进度和质量,妥善安排扑火人员生活,扑火后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复燃,同时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扑火方法,分配扑火任务,负责消除余火,负责扑火人员安全和安排休息时间,随时同上级保持联系。

2)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应筹备好以下扑火工具和装备,镇财政给予合理的经费保障

①扑火指挥工具:充分利用电话、手机指挥

②扑火工具:二号工具以及砍刀、锄头、水桶等

③交通工具:第一梯队以摩托车为主,第二梯队由镇指挥部安排公务车、警车为主

④扑火人员劳保用品:扑火安全帽、防火服、鞋、手套、水壶等

3)扑火后期保障

①各责任单位、各个扑火队要安排后期人员负责送水上场、准备好必须的药品和食品,并负责伤员抢救工作。

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供应扑火所需的食品,燃料、备装、照明设备及车辆燃料等物资。③镇属其他部门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调遣,确保扑火救灾需要。

三、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及林业局、防火办、司法等部门查处肇事者,从快、从重、绳之以法,威慑烧山毁林的违法分子,同时,对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人员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嘉积镇人民政府

                                 2018319

分享到:
微信
X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