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发布日期:2024-10-23 10:53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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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公租房主要采取常态化受理及集中受理两种方式。因我市2023年已进行集中受理审核,目前还有1000多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进行轮候,因此短时间内将不在集中受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如集中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届时我们会在琼海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或在嘉积镇各居委会张贴公告,到时敬请关注。公租房申请条件:根据《琼海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1.户籍满足其中之一:(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且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的。(2)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主城区常住户口①申请人属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并在本市城市主城区居住的;②申请人已与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依法登记的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2年或者从事个体经营满2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自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并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满2年的。2.家庭收入条件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住房条件申请人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或等于20平方米。4.财产值条件低于或等于本市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人均财产值标准。咨询电话:6292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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