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我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主和车辆停放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7〕158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指导意见》(琼发改费管〔2019〕883号)、琼海市物价局、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琼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琼海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价费字〔2019〕5号)等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关于住宅小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文件出台依据
(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7〕158号)
(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指导意见》(琼发改费管〔2019〕883号)
(三)琼海市物价局、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琼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琼海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价费字〔2019〕5号)
三、总体目标
明确我市未具备业主与物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议价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配套的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四、主要内容
(一)免费停放时限:1、非新能源汽车进入进入住宅小区停放不足30分钟(含)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2、新能源汽车进入住宅小区停放不足40分钟(含)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二)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各住宅小区服务管理企业不得超过政府定价标准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三)住宅小区服务管理企业应在车辆停放设施收费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停车时限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实施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未具备业主与物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议价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配套的停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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