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求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碳达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2022年8月9日,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22〕27号),要求各市县开展碳达峰路线图研究,制定积极可行、符合实际的落实举措。
2023年3月,市发改委启动《琼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过程中,市发改委征求了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建局等29个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生态环境局、供电局2个部门5条意见反馈,均按意见完成修改,其他部门均无意见。
二、主要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22〕27号)。
三、出台目的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22〕27号)总体安排。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编制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逻辑主线,围绕琼海市能源资源配置优化,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施导向相结合,确定两个阶段目标,部署八项重点工作任务和七项专项工程,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六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主要提出我市碳达峰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原则是统筹谋划,协调推动;节约优先,重点推进;碳效引领,数字赋能;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稳妥有序,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为确保与全省同步实现碳达峰,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以升级产业结构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抓手,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工作目标。
(三)重点工作任务。阐明了八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三是推进绿色宜居型城乡建设、四是建设绿色交通发展体系、五是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六是强化低碳科技创新支撑力、七是营造低碳生活新风尚、八是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交流。
(四)专项工程。提出七大专项工程,一是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建设工程、二是重点园区低碳循环发展工程、三是零碳示范区域创建引领工程、四是热带海岛绿色建筑探索工程、五是禁售燃油汽车垒土筑基工程、六是海洋蓝碳生态系统建设工程、七是全面深入实施全市禁塑工程。
(五)政策保障。具体包括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健全法规规章标准,完善财税、价格、金融等支持政策,建立市场化机制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具体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加强能力建设、加大项目支撑等内容。
五、涉及范围
(一)《实施方案》是我市开展碳达峰工作的总纲,指导全市开展碳达峰工作。
(二)《方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三)《实施方案》涉及29个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
六、惠民举措
营造低碳生活新风尚,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营造健康文明的绿色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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