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2023年3月13日,博鳌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组现场验收。4月30日,博鳌机场正式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复,正式更名为“琼海博鳌国际机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境外客运航线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充分对博鳌机场规划定位、国际航线市场分析、开通国际市场的优势与难点等事项进行调研后,我市根据《海南省境外客运航线补贴省与市县分担办法》,结合我市境外航线开通实际需求,出台《琼海市鼓励境外客运航线发展财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二、目的任务
该办法旨在于鼓励和扶持航空公司开通飞抵琼海的定期境外客运航线航班,推动琼海境外旅游、商贸及航空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琼海民航事业发展水平,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三、主要内容
《琼海市鼓励境外客运航线发展财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共18条内容。
第一条至第二条主要说明了《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并对补贴对象进行了明确。
第三条至第九条主要对境外航线航班及入境境外旅客补贴标准进行明确。新开境外定期直飞航线航班补贴分成各国首都及重要航空枢纽航线和其他境外航线两个方向,主要分为150<最大座位数≤200座位、200<最大座位数且双通道机型两个标准,按照往返航程4小时、8小时、12小时、16小时、20小时设置不同补贴标准。基于博鳌国际机场为支线机场,境外定期直飞航线补贴重点支持中、短航程目的地国家(地区),中、短程补贴占比力度略高于远程补贴。非其他境外航线补贴标准比首都及重要航空枢纽航线下调约30%。在此基础上还设立一个优势条件,对博鳌国际机场首条新开境外定期直飞航线飞满一年后额外一次性给予100万补贴,目的是为争取尽早开通首条国际执飞航线。如新开境外航线超一家航空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同时申请,以航班时刻、开航时间等主要指标为参考依据,鼓励航空企业安排航班过夜返程。按照遴选机制择优选择。设置鼓励航空公司或包机企业开通并运营琼海至港澳台地区的定期空中快线航班补贴。也设立一些限制条件,对新开境外不定期航线航班原则上不给予财政补贴。限制条件和入境境外旅客量补贴的设立,目的是让航空公司、包机企业意识到出台政策补贴办法的主旨是“引进来,而不是送出去”,让更多境外旅客来琼旅游、投资发展,而不是单方面组团至境外旅游观光。对开通并运营定期通程航班(需同一航班号)分航段进行补贴,分为“国内航点-琼海-境外航点”和“境外航点-琼海-境外航点”两个航段,有境外航点参与的均可享受本办法第三条的航班补贴及第七条的入境境外旅客量补贴。最后,还特别设立了“一事一议”的内容,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可另行确定补贴或者奖励的标准及期限。
第十条至第十五条主要是对补贴申请的程序、拨付及材料进行了要求,这里有两点需要关注,一是航空公司或包机企业须与市商务局签订航线合作协议后执行的航线才可补贴,停航超过一个自然月(不可抗力或事先经市政府同意除外)取消停航前一个季度补贴,连续停航超过一个季度(不可抗力或事先经市政府同意除外)自停航之日起不再享受任何补贴并终止协议。二是航空公司或包机企业拟停航或暂停,应提前1个月向市商务局及博鳌机场公司书面报告。对不按要求进行报告的,取消停航前1个月补贴。
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是规定本方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限。
四、其他情况说明
经评估,本办法不存在意识形态、生态环境、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金融税收等方面的风险,已经公平竞争审查。
五、涉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参与琼海市国际及地区航线网络拓展,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拥有国际或者地区航线经营许可的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空公司”)或者包机企业。
六、关键词诠释
境外客运航线财政补贴资金:指专项用于琼海市境外客运航线拓展的补贴。
七、利企惠民措施
对定期航线航班,季度平均客座率达到40%且境外入境旅客客座率达到20% (境外入境旅客为外籍旅客),可获得全额补贴。未达到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当季度平均客座达到80%以上的,还可在原有补贴标准基础上浮5%给予补贴。同时,为了提高航线入境境外旅客客座率,还设立了入境境外旅客量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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