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泉河博鳌乐城先行区河段右岸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众参与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6-03-24 08:40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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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泉河博鳌乐城先行区河段右岸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众参与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

在万泉河博鳌乐城先行区河段右岸治理工程建设前,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环评公众参与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次公示:确定环评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公众项目基本情况,属于“告知性”公示。

第二次公示: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并征求意见,属于“实质性”公示。

第二次公众参与是公众了解项目具体环境影响、提出意见的核心环节,也是公众参与制度中最具实质意义的一环。本次解读旨在帮助项目沿线公众理解第二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内容及参与方式,引导公众有效行使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1、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向社会完整公开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和环保措施;

2、广泛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具体意见;

3、将公众合理诉求纳入环评报告修改完善;

4、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策提供公众意见参考。

(二)重点任务

1、依法完成征求意见稿的三种方式同步公开(网络+报纸+现场张贴);

2、明确公众查阅报告书全文的渠道和方式;

3、规范公众意见的收集和反馈机制;

4、为深度公众参与(座谈会、听证会等)提供启动依据。

三、主要内容(第次公众参与做什么?)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第二次公众参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单位须公开的信息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二)公众可以做什么?

1、查阅报告书:通过网络下载或到指定地点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2、下载意见表:从指定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

3、提交书面意见: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4、申请深度参与:对质疑性意见多的项目,可要求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

四、参与的公众范围

1、核心范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即可能受到项目环境影响的沿岸居民、土地权利人、企事业单位等);

2、扩展范围: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众、环保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参与;

3、特殊主体:对项目环保问题有专业意见的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

五、公众意见处理

1、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进行归类整理,组织专业分析。

2、对采纳的意见: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

3、对未采纳的意见:书面说明理由。

4、对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公众:通过该联系方式说明未采纳的理由。

六、深度公众参与启动标准

1、对环境影响方面公众质疑性意见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须按以下方式组织深度公众参与;

2、质疑性意见集中在环保措施或预测结论方面:组织召开公众座谈会或听证会;

3、质疑性意见集中在专业技术方法方面: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公众代表列席)。

七、公众提交意见注意事项

1、建议实名提交意见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反馈;

2、环评公参仅接收与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3、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方面的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应依法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

九、关键词诠释

第二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指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依法向社会进行的第二次信息公开和意见征集。这是环评公参中最核心的环节,公众可以查阅完整的环评报告内容后提出具体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指环评编制单位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包含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评价结论等完整内容。

深度公众参与:对公众质疑性意见较多的项目,建设单位须组织的座谈会、听证会或专家论证会等更深入的公众参与形式。质疑性意见主要集中在环保措施或预测结论的,应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集中在专业技术方法的,应召开专家论证会

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化表格,公众可通过此表格向建设单位提交与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指根据环评技术导则确定的、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空间范围。

本解读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编制,由琼海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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