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九曲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次公众参与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
在海南省九曲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前,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环评公众参与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次公示:确定环评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公众项目基本情况,属于“告知性”公示。
第二次公示: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并征求意见,属于“实质性”公示。
第三次公示(报批前公示):建设单位根据收集到的公众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后,在正式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最终的拟报批版本,属于“最终确认性”公示。
报批前公示是环评公参阶段的最后一个环节,标志着建设单位已完成所有公众意见的收集、研究和采纳工作,最终形成拟报批的环评报告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向社会进行最后一次公示。本次解读旨在帮助公众理解报批前公示的目的、内容及参与方式。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1、在建设单位正式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评报告书前,向社会公开最终版本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2、同步公开公众参与说明,完整呈现整个公参过程的意见征集及处理情况;
3、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参过程真实性的最终监督;
4、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批提供完整的公众意见材料。
(二)重点任务
1、依法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2、向社会公示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未采纳理由;
3、保障公众在项目报批前的最后一次查阅和反馈机会;
4、形成完整的公众参与档案,接受后续审查。
三、主要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报批前公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2、公众参与说明;
公众参与说明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2)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3)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四、参与的公众范围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在之前公参阶段已提交过意见的公众;
3、关注项目环保问题的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等。
五、关键词诠释
报批前公示:指建设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正式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环节。这是环评公参的最终阶段,标志着公参程序已完成。
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对环评公参组织实施全过程进行总结的独立文件,须在报批前公示中公开。内容包括公参过程、公众意见收集整理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及未采纳理由等。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根据征求到的公众意见对报告书修改完善后的最终版本,是正式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版本。报批前公示中须公开全文。
本解读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编制,由琼海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琼海市人民政府.政务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举报邮箱:qhszfxx@163.com (仅受理网站栏目内容相关问题举报信息)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