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02-02 09:53 来源:琼海市法院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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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121日在琼海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琼海市人民法院院长王之

各位代表:

我代表琼海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它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24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忠实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办案质效实现新提升。一年来,我院受理案件9912件(含旧存1400件),结案8998件,同比上升3.58%审限内结案率92.60%。法官人均办案342件,人均结案310件。

一、坚持政治引领,努力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一)铸牢政治忠诚之魂。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34次,交流研讨74人次,开展政治轮训6,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4年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7

(二)绷紧党的纪律之弦。紧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目标要求,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警示教育、强化解读培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把手”讲专题党课2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26次,开展警示教育6次,让党规党纪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扛起使命担当之责。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把党建与法院工作共谋划、同部署,发挥“红铸法槌护苗成长”党建品牌的辐射带动效应,形成“一支部一品牌”格局。落实“双联双帮”党建结对责任,开展调研和志愿服务2251242人次。抗击“潭美”台风中,118人次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让党旗在防汛救灾一线高高飘扬。

二、坚持依法履职,全力服务琼海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全力严惩刑事犯罪,进一步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琼海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55件,审结406件。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案件共计15921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恶案件1,执行黑财”6.2万元。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2件。牢牢守护人民的钱袋子审结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71113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313人,依法从严惩处甘雷、庄光群等多名原科级干部,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二)全力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进一步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549件,审结5154一是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审结涉房屋买卖、出租、装修、物业等纠纷案件757件。积极探索“候鸟型”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365户业主发出“主动履行提示书”,收回业主拖欠物业费33万余元,据此编写的案例入选我市2024年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二是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诉讼服务,审理涉企案件2946件,审结2726件,涉案标的金额达16亿余元。对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适用率,实现“快立、快审、快结”,极大减少企业诉讼时间成本。完善破产案件审判机制,挽救危困企业,依法审理破产案件3三是贯彻落实“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受理定安、文昌等10个市县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49件,审结337件。依法审理侵害“泸州老窖1573”“星火英语”等知名品牌商标案件,保护知名企业自主创新和品牌价值。四是服务重点园区,打造“法院+园区”机制。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设立诉讼服务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风险提醒等法律服务59次,化解矛盾纠纷38件。

(三)全力支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审理行政案件491(行政一审案件197件,非诉执行行政案件292件),审结437件。深化府院联动,建立府院联动专项工作会商机制,组织、参与行政专项工作会商会议50余次。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高质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联合市司法局挂牌成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凝聚化解行政争议多方合力,通过部门联动、争议共调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行政案件“两降一升”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上诉率和申诉率分别同比下降27.24%100%,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37.76%

(四)全力打造“海南样板”,进一步做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2024年以来,我院集中管辖琼海、文昌、定安、屯昌、澄迈五市县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的审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林木犯罪、涉矿产资源等环境资源重点领域违法犯罪,审结涉林木刑事案件11件,非法采矿案件5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在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的重要作用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40行政一审案件46件,非诉执行行政案件194),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更好促进依法行政。

(五)全力破解执行难题,进一步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强力推进执行攻坚,全年执行案件3254件,执结2844件。全面落实终本案件单独管理、专人管理和结案、恢复执行审批机制,恢复执行案件230件,已结126件,执行到位金额2629.18万元。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企业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6份,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依法适用执行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1499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88人次。集中执行力量交叉执行案件5件,推动一批执行积案难案取得实质性进展。成功执结历时5年的“骨头案”—吴丽英与李菊排除妨害纠纷案,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彰显了法律权威,更把公平“搬”进当事人心里。

三、坚持人民至上,奋力推动司法“惠民工程”落实落细

(一)持续促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用好用足“总对总”调解资源,吸纳21家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诉前调解平台,促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诉调对接,搭建“线下+线上”调解平台,吸纳138家调解组织,涵盖劳动、金融、物业、道交等多个领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77人担任特邀调解员,形成1+N”联调合力。2024年以来,我院诉前调解纠纷4139件,同比增长79.88%。其中,1213件成功调解在诉前,同比增长7.06%“万人成讼率”呈下降态势,从2023年的99.50/万人降为90.58/万人,位列全省第二。坚持办理就是治理,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和行业治理等方面,发出8份司法建议书,采纳率和反馈率均为100%

(二)持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依靠党委领导,主动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在辖区内形成“辖区调解员网络”,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在工作上的良性对接,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实现“马锡五审判方式”现代化,已通过该形式化解矛盾纠纷415起。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建立3“无讼村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巡回审判5次,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搬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畅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坚持民生就是最大的政治,审结就业、教育、医疗、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889件,办好“小案件”做好“大民生”。运用“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机制,成功速调53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让案件审理进入“快车道”。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5。开展执意为民专项行动,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87件,执行到位435.9万元,真正了却农民工的烦“薪”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4.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1.7万元,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全面落实“有信必复”,以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涉诉信访64件。

(四)持续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从严惩处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性侵犯罪案件21件,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封存犯罪记录18份,帮助失足少年重回正轨。扎实开展“四访五帮”工作,定期走访跟进101人次,动态掌握帮扶对象的现实表。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治理,向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共发出“三书三令”等法律文书21份。坚持寓教于法,护“未”成长,充分利用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让青少年“零距离”感受法治教育。21名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用生动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法治观念,先后开展“护苗”普法宣传活动60次,发放宣传资料7300余份,覆盖受众上万人。

四、坚持深化改革,着力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一)着力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审判管理强化年”专项行动,开展8次审判数据会商研讨,出台提质增效举措24条,彻底扭转年初10项指标不达标的局面,实现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如今15项指标全部达标,达标率达100%。其中上诉率、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再审审查询问率等3项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超12个月未结案件数量减少97%,超12个月未结案件数量已达5年同期最低,清理工作成效显著。

(二)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案件质量是审判执行的生命线。我院审判质量指标持续稳中向好审限内结案率为92.60%,平均结案时间81.23天,上诉率降至9.82%。制定阅核实施细则,院庭长阅核案件3039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阅核职责。建立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首次评查案件91件。不断深化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应用,报送入库案例52篇,在法答网提出热点难点问题373条,进一步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三)着力推动数字法院建设。积极探索数字法院路径,以数字赋能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线上资源,网上立案申请审核通过5211件,网上调解2118件,电子送达9128件,送达完结49048人次,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运用司法专递电子面单送达2081件,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五、坚持从严治院,强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工作推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突出实务导向,开展法律适用、庭审驾驭等业务培训共39场,参训人员629人次。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抓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10。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警20人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信息1630条,切实发挥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的作用,以管住“案”,促推管住“人”、治好“院”。

六、坚持接受监督,致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及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提请审议事项7次。924日,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琼海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全票通过并获得市人大代表的一致认可。树牢“监督就是支持”理念发挥“人大代表联络室”职能,邀请13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评议庭审13次,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选任新一届人民陪审员54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1235,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1910件,庭审网络录播387次,以司法的公开透明,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先后荣获省级集体表彰1次,省、市级个人表彰9次。这些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质效仍需提升,司法理念与审判工作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审判管理不够科学高效,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干警能力素质提升、专业化人才培养还要发力推进,信息化保障还不充分。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之年。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开拓进取、担当作为,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为琼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永葆对党忠诚,以更高标准提升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法院工作,“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贯穿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过程各方面。

(二)聚焦中心大局,以更优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和全岛封关运作,立足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以高质量司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底线思维,依法惩治各类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扎实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琼海、法治琼海。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打造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格局,筑牢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法治屏障。

(三)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强保障守护民生福祉。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小案件”,解决好群众关切的“烦事”。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强化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做实“有信必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坚守公正高效,以更实举措提升审判质效。围绕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持续深化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五)坚持强基固本,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提升工作质效。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以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各位代表,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行则不辍,未来可期。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守正创新、开拓奋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琼海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报告有关注解


行政案件“两降一升”专项行动:针对行政审判中上诉率和申诉申请再审率过高、一审服判息诉率过低的两高”问题开展专项行动。

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的审判机制:指因环境资源纠纷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由相对集中的审判执行团队进行专业化审理。

信用修复证明书:指在执行中对积极履行义务的企业进行“修复信用”发放的证明文本,以降低执行措施对其负面影响。这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的又一创新务实举措。

“总对总”:“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即最高人民法院与相关中央行业部门之间建立的一种解纷解决机制,通过自上而下的“统筹设计”,将诉讼与调解有机结合,旨在推动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托底”的纠纷解决新模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万人成讼率:现称万人起诉率,指每万人提起诉讼进而在法院形成案件数的比例,它反映了一个行政区域内社会矛盾的激烈程度及社会治理效果。计算标准为:万人成讼率=当地诉至法院民事行政纠纷总量×10000÷当地常住人口总数,其中诉至法院民事行政纠纷总量=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一审民事行政收案量。

无讼村居:指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乡村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消灭在萌芽,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已在博鳌镇莫村、龙江镇南正村、大路镇安竹村揭牌成立“无讼村居”。

“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机制:指在处理群体性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司法引领作用,类似案件再通过调解方式得到妥善化解的工作举措。

家庭教育指导令:指人民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的法律文书。2023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制定的《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明确,符合这些情形,且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或者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以决定书的形式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法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2024年6月,我院在办理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某、管某某等十九人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2024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三书三令”:“三书”指司法建议书、家庭教育训诫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三令”指家庭教育指导令、从业禁业令、人身安全保护令。

阅核:指的是阅核制。阅核制是一种审判监督机制,旨在强化责任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它允许院庭长对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但不能直接更改其意见,只能建议复议或上报审议。

法答网:指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法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内网信息共享平台,于2023年7月1日在全国法院上线。

司法专递电子面单:指由邮政机构生成司法专递电子面单,通过信息设备在线验证采集受送达人身份信息,提供司法专递在线签收服务,形成的电子回执在线回传给人民法院。

“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人大代表联络室:指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依法开展履职活动的平台,有利于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对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联系选民、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等主体作用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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