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

2023-10-11 09:08 来源:琼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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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

决定


(2023年10月11日在琼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意见(试行)》的要求,现就琼海市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市委的领导下,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确保2024年市、镇启动实施,2025年底前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市政府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市人民代表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项目后正式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

三、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筛选要坚持普惠性、公益性,坚持急需先办、成熟先办,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广泛深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筛选、提请审议、组织实施、情况报告等工作。

四、市人大常委会要把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年度监督计划,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等法定监督方式开展监督。听取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项目推进不力的,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市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票决。

五、市、镇人大代表要依托“家站室点”等履职平台,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积极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筛选、审议票决、监督评价等各个环节工作,切实发挥好主体作用,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体现到民生实事项目的推进和落实之中。

六、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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