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爱卫〔2022〕3号
琼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琼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琼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琼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202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22年是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关键之年,也是卫生城镇创建新标准和新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将始终坚持以健康琼海行动、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加快推进全域卫生(健康)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促进健康琼海行动落实,全面推动我市爱国卫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打造海南东部中心城市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第四极作出积极贡献。2022年我市爱国卫生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推进全域卫生创建
抓好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坚持全民发动、全员参与,推动形成全民共建共享和社会共治局面。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和运行,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大力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将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作为各镇(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根据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版)要求,全力推进龙江镇、会山镇、石壁镇、塔洋镇、长坡镇、大路镇创建2022-2024年周期国家卫生镇,确保到2025年我市国家卫生镇占比达到50%。
加快推进全域全民卫生创建。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琼海市全域卫生(健康)创建实施方案》(海创〔2018〕1号),对照《海南省卫生村标准(2018版)》(琼爱卫〔2018〕17号),加快省卫生村创建工作。年底前,全市力争新增24个以上省卫生村,确保到2022年底我市省卫生村占比达到70%。同时,加大省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力度,真正形成全域全民创卫局面。
切实做好复审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博鳌镇、潭门镇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按要求准备各项复审资料,并及时向省爱卫办提交复审申请。做好省卫生镇复审工作,万泉镇、中原镇要在3月底前向市爱卫会提交省卫生镇复审申请,并扎实做好迎接复审工作,确保6月底前向省爱卫办申报复审意见。同时,各相关镇(区)、单位要认真做好省卫生村和省卫生先进单位复核(审)工作,3月底前要提交省卫生村复核材料,6月底前要提交省卫生先进单位复审材料。此外,切实做好卫生创建日常监管工作,市爱卫办将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有关评审管理办法对已命名的省卫生镇、省卫生村和省卫生先进单位组织开展例行暗访检查,巩固提高创建成果。
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大力推动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等细胞工程建设。将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加大政策支持和人、财、物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等细胞工程建设,不断巩固和提升建设成果。按照《健康乡镇评价指标体系》等7个健康细胞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健康镇、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健康医院、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创建工作。大力推动示范点建设,2022年重点推进万泉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建成省健康镇示范镇,力争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根据省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我市为省级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城市,按照《琼海市关于实施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的意见》,引入智库资源,组建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选取我市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评价评估试点,并不断提高评价评估比例,逐步探索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
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监测与评价。依据海南省健康城市(县城)和健康村镇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做好我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监测和评价工作。建立定期和动态评价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力争评选出一批年度省市级健康村镇健康单位示范村镇示范单位,并充分利用监测评价结果改进提升工作。
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认真落实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各镇(区)、各部门要把病媒生物防制列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依托专业机构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监测、评估及孳生地调查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根据病媒生物季节消长变化特点和卫生防病需要,结合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国庆节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适时开展春季、“清洁家园 灭蚊防蚊”夏秋季爱国卫生百日专项行动等清除病媒生物集中统一控制行动,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工作。根据省爱卫办《海南省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办法》(琼爱卫〔2019〕8号)要求,积极做好我市嘉积城区和万泉镇、中原镇、博鳌镇、潭门镇病媒生物考核鉴定工作,在6月底前向省爱卫办上报考核申请,确保10月底前一次性通过考核鉴定。
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监管。进一步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病媒生物防制科学化、规范化。
牵头落实控烟工作
加强无烟环境建设。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全面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等无烟单位和无烟家庭建设工作,年底前,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力争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
强化戒烟干预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戒烟劝阻技巧、戒烟服务等业务培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市人民医院戒烟门诊要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有戒烟需求的人群提供戒烟咨询服务和戒烟干预服务,市疾控中心要组织完成2022年我市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的监测任务。
开展控烟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健康琼海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控烟要求,广泛开展控烟科普宣传,加大控烟巡展、控烟活动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度。倡导无烟健康生活方式,利用“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等活动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实现15以上人群吸烟率有所降低。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系列活动
组织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编制70周年纪念展板、海报等,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宣传作用,广泛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大众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营造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纪念氛围。召开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会议,总结爱卫工作成绩,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推动各成员单位、各镇(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任务。
协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做好农村户厕后期管护工作。落实《海南省农村户厕管护指导意见》,指导各镇(区)建立乡镇、行政村、农户联动管理制度,实行农户自查、村级监查、乡镇督查的巡检模式,及时发现问题做好登记建档,做好后期管护工作。
做好农村改厕技术保障。市疾控中心要做好粪便无害化效果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工作,协助住建部门开展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将“厕所革命”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移风易俗、文明如厕、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引导农户加强厕所清扫保洁,养成卫生如厕习惯。
提升爱国卫生科学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持续抓好《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推动爱国卫生工作依法深入开展。
加强爱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邀请国家、省爱卫专家对新的《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进行解读,确保爱卫专家和各级爱卫工作人员掌握标准。组织我市省、市级爱国卫生专家参加省、市级爱国卫生专家培训,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专家队伍建设管理。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构建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强化爱国卫生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举办全市爱国卫生业务培训班,适时组织开展市外考察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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