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建立市领导领衔督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机制 高位推动解决巡察发现重点难点问题--党风廉政 -- 琼海廉政
近日,经琼海市委批准,琼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领导领衔督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第一批)》(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市领导督办巡察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
《方案》梳理了十四届琼海市委巡察发现的民生、国有资产、生态环保、资源规划等领域涉及体制机制改革、久拖未决造成重大影响、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等7个问题,明确由5名分管市领导领衔督办,6个责任单位主抓,15个协助单位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市领导带头攻坚克难的示范引领作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职责,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方案》指出,市领导要把领衔督办事项纳入工作日程安排,为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提供有力支持,可采取听取汇报、书面审核情况报告、实地调研督办、责成有关职能部门督查督办等方式督促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发展。
《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领办相关问题整改任务,及时向市领导汇报有关问题的基本情况和整改思路,及时送审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对需要从市级层面统筹推动解决的堵点难点问题要提出合理建议。协助单位要积极参与问题整改,提出合理建议,形成强大合力。
《方案》的出台,标志着琼海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为高质量推动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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