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纪③ | 违反组织纪律:琼海市某事业单位吴某违反人事工作有关规定--宣传教育 -- 琼海廉政

首页>热点专题>清廉琼海>宣传教育

以案释纪③ | 违反组织纪律:琼海市某事业单位吴某违反人事工作有关规定

时间:2026-04-28 16:00 来源:琼海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微信
X

为充分用好用活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以案释纪针对性、实效性,琼海市纪委监委现推出“以案释纪”系列栏目,运用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例释义解读条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于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案例简述】

吴某利用担任琼海市某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上的便利,未经正常招录流程,帮助其亲戚入职该事业单位下属单位。吴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14日,吴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案例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在选拔任用、录用、聘用、考核、晋升、评选等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吴某身为党的干部,滥用组织人事权力,干涉职工的正常录用,应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案例启示】

组织人事工作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更是选拔人才、优化队伍的重要渠道,其公平公正直接关系到单位发展活力和社会公平正义。吴某身为事业单位领导,本应带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却利用职务便利搞“近亲繁殖”,无视正常招录流程为亲戚谋取私利,既破坏了选人用人的公平性,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手握人事管理权的领导干部,要从吴某案例中引以为戒,端正选人用人导向,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底线。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琼海市人民政府.政务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举报邮箱:qhszfxx@163.com (仅受理网站栏目内容相关问题举报信息)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