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锡武
我在龙江华侨中学当教师时,梁师傅参与学校美化工程施工。当时,我想请他帮忙浇铸两块一尺半长、一尺宽、二寸厚的水泥板,拿回家放在院子门外边当垫脚石,并说每块愿付给他15元。他说,他给老板打工,材料是老板的,给我铸造两块水泥板,人家会说他谋私,损人利己,影响不好。他婉言谢绝了。在交谈中,他给我讲了一个有趣而又令人深思的真实故事,至今难忘。
他说,他家所在的村子东头,有毗邻而居的两户人家。一户主人姓梁,名叫梁敏;另一户主人姓金,名叫金宝。两个人的气质不同:梁敏勤劳质朴,改革开放后,积极创业,带领全家人开荒种胡椒、橡胶、槟榔,家境渐富;而金宝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经常参赌,玩“牌九”等,无心创业。人们说十赌九输,结果他欠人许多钱债,家道衰落,生活陷入了困顿。
梁敏家与金宝家的园界上长着一棵笔直高大的花梨树,树干底部一个大人方可合抱,离两家有四五十米远。有一天,外地两个客商来到金宝家,问他:“附近园边那棵花梨树是谁家的?我们想买,可以付给人民币16万元价钱。”金宝一听,无比兴奋,仿佛元宝从天而降,当下就说是他家的,马上就想卖。但买树的人说:“待砍树那天再付款。”金宝欲卖花梨树的事在村中传开了,梁敏听到后,马上去找金宝交涉,说那棵花梨树是他在1968年从镇上买回树苗种植的,希望金宝不要占他家的树木,不要见钱眼红。金宝也毫不示弱,说那棵花梨树是他1965年从镇林场买回树苗种的,叫梁敏不要冒认。他们请村委会解决,但村委会调解了六七次都失败。最后只好请示镇司法办公室调解。镇司法办公室调查、走访后,也没有找到谁种花梨树的确凿证据。因此,这事就一直搁着,无法解决。
过了几个月,在广东工作的梁敏的儿子回了家。梁敏对儿子说:“金宝想占咱家的花梨树。两家争论到现在也没有结果,闹得两家关系很紧张,互不问候,互不来往,如同陌路人。”梁敏的儿子说:“那棵花梨树明明是咱家的,他怎么能占呢!”又说:“那年,我八九岁,你种树是在傍晚时候,我正在吃晚饭。我捧着饭边吃边走去看你种树,不小心被树枝绊倒,饭撒了一地,碗撞在石头上被打破。你当时还骂我不小心,只顾吃,不看路。之后,你担心饭碗碎片会无意中割伤人的脚丫,叫我拾起饭碗碎片扔进树穴中,再种上花梨树苗。我现在还记得十分清楚。”梁敏也顿时记起此事。次日,他到镇司法办反映了这一情况。
镇司法办的同志找两家来开会,摆出各家的具体情况。但金宝认为“打饭碗”事是梁家编造出来的,还是坚持花梨树是他1965年种的。无奈之下,镇司法办的同志提出建议:由司法办将这棵花梨树按16万元卖给客商。砍树时,再叫挖掘机将树头刨起,如果树根底部找到饭碗碎片,这树就是梁家的;如果没有饭碗碎片,此树就是金家的。占人家树木的人要写悔过书,张贴在村中心公共场所。两家达成了协议。
砍树那天,挖掘机刨出花梨树根,在树根的底部果然有几块饭碗碎片。同时,擦净碎片上的泥土,把它们凑合起来,碗上面还清楚地看到天蓝色的“抓革命,促生产”六个字。这六个字,是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政治口号之一。金宝说他在1965年种此树,不可能有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制造的饭碗碎片埋于树根底下。这树是梁家1968年种植无疑。
在事实面前,金宝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写了悔过书。悔过书的内容如下:悔过人金宝,因贪心占梁敏家花梨树一棵,特此悔过。保证以后不再干此类缺德事。望大家原谅!
俗话说有理也要让三分。金宝既已认错,梁敏在卖树之后,见金宝家生活困难,便主动送去5000元帮助他,并说:“邻里情,永久长。过去的事就当做旧纸放火烧了吧!”此后,两家重归和好。
时间匆匆,一晃就是数年。去年,我在嘉积车站候车,无意中又遇到梁师傅。数年不见,他的头发已经白了许多。他要往海口市参与一个生态工程施工。谈话中,我向他了解金宝近来的情况。他说,金宝后来在政府的关心和扶持下,在梁敏等村中群众的帮助下,端正了人生态度,彻底改掉了好赌的恶习,虽然年近古稀,但身体硬朗,勤劳创业,专心种养,种白花油茶,栏养黑山羊,家庭年收入三四万元,已经摆脱了贫困,走上了致富路。在农村危房改造中,政府还资助他5万元建起了一座新屋。真是浪子有幸遇上了好时代。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