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理念 推动新发展

发布日期:2018-07-02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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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截至2018年6月,市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立案数、建议数、被采纳数以及占执行逮捕率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提升。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人,较去年同期的4人增长225%;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3人,被办案机关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的12人,采纳率达92.3%;采纳人数占同期执行逮捕人数的11%。

    为充分保障每一名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市检察院积极探索,通过多种途径拓宽案源渠道,将过去的被动审查方式向主动审查转变,今年办理的1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均为依职权审查。该检察院办理的所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侦查阶段2人、审查起诉阶段4人,审判阶段7人,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护,贯穿了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实现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在诉讼阶段的全覆盖。

    在审查过程中尽可能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获取全面详实的证据材料,以确保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查阅案卷材料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犯罪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全面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意见,了解双方是否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予以谅解;走访办案单位,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认罪、悔罪情况,听取办案单位对变更强制措施是否影响诉讼进展的意见;通过与同监室的其他在押人员谈话和与管教民警进行沟通等方式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间的表现等,全面细致地掌握案情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关情况,保证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的质量高效。

    在考量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时,以充分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的人权为核心,以变更强制措施不影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原则,以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为前提,以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为目标,从而实现缓解办案压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效果,力争使每个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都能成为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兼备的精品案件。目前,全部案件无一起出现影响正常诉讼程序或涉检信访的情况。

    (邓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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