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始申领

发布日期:2018-09-03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琼海率先启动受理

    

    本报讯 (记者 杨宁)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起实施。我市嘉积派出所在全省率先启动受理港澳台居民提交的申请。

    9月1日一早,记者来到市公安局嘉积派出所,现场已有不少台胞排队等候,大家面带喜色。

    琼海台商联谊会的台胞陈文建起了个大早赶来办理,第一个到窗口提交了材料。他说,得知能办理居住证,台胞朋友圈里一片欢呼之声,大家都跃跃欲试,很期待申领这一刻。通过联谊会组织安排,进行分批办理,当天有20多人过来办理居住证。

    “我在琼海居住20年了,之前乘坐火车、办信用卡、查机动车违章等,要输入身份证之类的信息,台胞没法办理。有了居住证,这些问题都解决了。”陈文建说,居住证对台商来说是一项非常好的政策,让台胞在工作、生活诸多方面享有和内地同胞同等的待遇,跟内地同胞一视同仁,使台胞有了更强的归属感。

    “需要材料不多,流程很简单,我到窗口不到10分钟就办完了。”台湾同胞黄炳发说,琼海是我们的第二个故乡,有这么好的一个政策,我们在这里创业、就业、生活就更方便、踏实了。

    嘉积派出所所长颜永红介绍说:“琼海辖区内的港澳台同胞对办理居住证十分积极,纷纷打电话或直接到办事大厅咨询相关事宜,目前有60多位台胞想要办理居住证。”

    省台办副主任王克禧告诉记者:“今天琼海在全省率先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工作,在全省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在海南的台胞办理居住证的意愿非常强烈,办理之后就享有跟我们内地(大陆)居民同等的权利和待遇,对于进一步激发他们共同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参与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依该办法申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还可享受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


台胞录入指纹登记信息办理居住证。      本报记者  杨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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