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淑洪
贼字也不全是贬义,它包含了“很”、“非常”之意。例如,今天这天气贼冷哟;这个城市的灯光贼亮的;旅游区的景色贼好看等等。也有中性含义的表述。比喻出了事故才采取防范措施,人称贼走关门或贼去关门。跟亡羊补牢含意相差无几。
然而,就一般情况而言,用贼字去说人说事,基本上都含贬意。贼的专指是偷东西的人。做大坏事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人称卖国贼,如汪精卫。有歪门邪道,不正派的企图,举动鬼鬼祟祟人称贼头贼脑、贼心贼眼。自己是贼还喊叫抓贼,为了逃脱罪责,故意混淆视听,转移目标,人称贼喊抓贼等等。
把这个贼字说开去,从政治领域去看历史人物,也可以得到一些感悟。比如蒋介石,史书、民间都骂他是独夫民贼,你说过分吗?民贼就是对国家和人民犯下严重罪行的人。骂蒋是民贼一点都不过分。国民党为什么失天下,共产党为什么得天下,民主人士黄炎培,爱国华侨陈嘉庚当年与毛泽东的谈话真正是一语破的,讲得是何其深刻。连蒋介石自己也说,我不是被共产党打败的,我是被国民党打败的。蒋晚年甚至也发出既生“东”,何生“正”,既生“润之”,何生“介石”之叹。治党治军不说,就拿做人而论,蒋介石与毛泽东相比,襟胸就截然不同。蒋当年曾命湖南省主席何健派人把毛泽东家的祖坟给平了。而毛则指示人民解放军在攻打奉化溪口时要注意保护好蒋家财产。以“私德”而论,孰高孰低,可见一斑。
还有一种观点说,蒋介石虽是一贯反共,但他也“爱国”,骂他为贼是否也有点过,也不太公。对此观点,笔者不能苟同。因为他是人民公敌,这是政治定性,历史定论。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去看问题,说蒋这个人还是不忘国家,怀恋故土的,那倒是有些合理成分可言。当年苏联人曾对蒋说,你在新疆划一片地盘给我,我帮你建军事基地,训练部队,打败共产党。蒋就说了,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地皮划出去日后是要不回来的,我们不能上这个当。当年的西沙海战,我们海军的炮舰要从台湾海峡经过到南海参战。蒋正在花园散步,台湾国防部的人去向他请示报告,共军的炮舰要从台湾海峡经过,我们是拦还是放?蒋只说了一句话,我什么时候讲过不让他们过去吗?国防部的人心知肚明。国防部的人走后,他还喃喃自语,南海战事吃紧哟。蒋还曾讲过,台湾不能独立成国,如果台湾独立成国了,我们这些从大陆过来的人就变成孤魂野鬼了。
讲了政治领域,现在我们再来说说文化领域。剽窃他人作品人称“文贼”。不经人家同意就把人家的影视作品拿来公映或播出,拿人家的剧目来公演人称“戏贼”等等。其实要说得清楚一点,还要先弄清著作权和版权的概念。著作权指的是著作者按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文字或口头作品等所享有的专利权,属知识产权范畴。其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不能转让的。但是复制、发行、出租、表演、广播、展览、网络传播、摄制等权利是可以转让和继承的。这个也叫版权。违反了就叫侵权。崔永元发声,范冰冰补纳8亿多元税款后,网上就有人骂“戏仔”误国,“戏贼”(逃税瞒税形同盗贼)误国之类的话。然而近段时间又有人从另一个角度发声了,你说“戏仔”“戏贼”误国我们不能接受。他们最多演戏没人看,他们也没有误国的能耐。真正误国的是贪官,是奸商。正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笔者见识浅薄,然而也想凑凑热闹说几句。其一,天下文章一大抄。老祖先黄帝命仓颉造字,甲乙丙丁,子丑寅卯,鼠牛虎兔,我们使用了千万年,总不能说侵权吧。在那个年代,小报抄大报,大报抄“梁效”。你敢不抄吗?从一定意义上讲,现在写文章,许多观点还得抄。这叫讲政治。其二,你的作品必须是首创、原创的,真正是你自己的东西。你也是抄古人的,抄名家的。别人写法与你相近甚至相同,你就说人家是“文贼”,甚至打法律官司,这有强奸人意之嫌。其三,贼名不好听,不要遇事都动肝火,都骂人家是这个贼那个贼。文人不要相轻,要取长补短,和睦合作共事。大家都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去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高度统一。该纳的税一分不少,该得到的报酬合法合理合情,人家也就不会骂你“文贼”“戏贼”了。大家就都是文友、艺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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