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暨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我市排名第二

发布日期:2019-03-25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本报讯  (记者 杨时艾)记者3月25日从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了解到,2018年度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暨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结果出炉,琼海市以综合评分仅次于第一名0.43分的差距,位居全省第二。获得第一名的是海口市。

据了解,根据《海南省社会文明大行动测评体系》《海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年版)》,2018年,省文明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对18个市县开展了3次社会文明大行动、1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测评。测评结果表明,第三季度全省社会文明程度合指数达到了75.01分,比第二季度的69.96分提高了5.05分,比第一季度的60.58分提高了14.43分,提高幅度达到23.82%。2018年海南省文明城市创建平均分为71.08分,同比2017年提高6.43分,提高幅度为9.10%。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实现了“一年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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