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大涉黑专案工作中 市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获好评

发布日期:2019-08-05 20:21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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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31日,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曹律师冒着台风天气来到市检察院,向该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送上了一面锦旗,对该中心依法保障其会见权表示感谢。

7月29日,该律师在某看守所要求会见黄鸿发等特大涉黑系列案犯罪嫌疑人时遇阻,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在知悉后,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并及时向上级院报告,最终依法保障了该律师的会见权。

昌江黎族自治县黄鸿发等特大涉黑系列案由市公安局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系列案涉案犯罪嫌疑人众多,参与案件办理的辩护律师队伍庞大,社会影响大。在审查起诉阶段,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采取多项措施,有效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树立了琼海检察、海南检察良好的窗口形象。

——多渠道保障律师知情权。一方面,大胆尝试通过微信平台发布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公告,取得很好的传播效果;另一方面,指定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律师电话,热情、耐心答复律师咨询,核实身份的依法告知案件移送情况、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及关押地点,并一次性告知前来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避免律师来回奔波。

——高效便捷地保障律师阅卷权。黄鸿发等特大涉黑系列案卷宗数量多达600余册,为给律师提供高效便捷的阅卷服务,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发挥了肯吃苦能战斗的精神。案件受理后10日内在海口两级院案管部门的协助下,连续加班奋战,完成了电子卷宗的检查、编辑、上传和导出工作,最大程度地确保了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的一致。同时,妥善安排律师有序阅卷,并提供快捷的阅卷服务。黄鸿发等特大涉黑系列案电子卷宗压缩后有30多G,若使用传统光盘刻录方式提供阅卷,耗时耗力,增加司法成本。在符合保密工作规定的前提下,该检察院案管部门将电子卷宗储存在一台与互联网、检察内网物理隔绝的计算机上,提前通知律师准备移动硬盘或者U盘,通过拷贝的方式将电子卷宗提供给律师,阅卷用时一般不超过10分钟,受到律师的高度赞许。

——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在接待辩护律师过程中,主动向律师了解其会见案件犯罪嫌疑人中遇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报上级院;主动提供监督渠道,告知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不存在限制会见的问题,如会见遇阻,可以向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或者该检察院案管中心反映;落实监督责任,接到律师反映看守所违规限制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积极争取驻所检察室的协助,寻求上级院的支持。截至目前,已纠正三起看守所违法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情形。   (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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